福建省南平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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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01-14
【实施日期】 2009-01-14
福建省南平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假日办[2009]1号)的精神,现将我市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旅游局必须于1月31日(正月初六)上午12时前,将黄金周旅游假期统计附表一至五、旅假日综5表、春节黄金周总体接待情况综述上报我局。 2、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及所报送种类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上报的数据和文字材料要有假日办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联系人:黄曜 联系电话:8873110 传真:8873358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