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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1-14
【实施日期】 2009-0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区抗雪防冻工作,按照“四保”(即保畅通、保树木、保安全、保供应)的要求,积极有效地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城市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亦可另行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合作。
  (三)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四)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的作用。
  三、工作重点
  (一)及时清除道路积雪和冰冻,确保城市道路畅通。
  (二)及时转移危旧房、建筑工棚等危险区域的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落实市政、公用、交通、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城市生命线的运行安全。
  (四)落实抗雪防冻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做好城市户外广告、行道树的安全处置工作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市、区政府设立抗雪防冻指挥机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抗雪防冻及雨雪冰冻应急处置工作。
  (一)市级抗雪防冻组织机构。
  1.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管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
  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旅委、市经委、市应急办、市城管办、市文明办、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电力局、市工商局、市贸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建投资集团、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钱江新城指挥部、市地铁集团、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办事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杭州警备区司令部等为成员单位。
  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办主任兼任。
  2.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杭州市主城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城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相关政策,完善城区抗雪防冻工作机制;指挥救灾抢险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遇重特大雨雪冰冻灾害,适时联络驻杭部队、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对各城区、相关单位(部门)抗雪防冻工作进行考核和表彰。
  3.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建委:负责组织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及时清除积雪,转移人员,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按要求做好抗雪防冻抢险应急队伍、机具设备、物资的落实和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市旅委: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游客的安全工作,适时关闭景点,停止游览活动,协调在杭游客的住宿出行问题,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市经委:负责协调企业抗雪防冻工作,统筹安排抗雪防冻用电;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设备、工程抢险装备等抗雪防冻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统计工业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市应急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城区抗雪防冻各成员单位科学开展减灾防灾工作。
  市城管办:负责市区已接收管理的道路、大型桥梁、高架桥、城市隧道、市区河道的抗雪防冻工作;督促各城区以及相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各项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及其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在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市城区抗雪防冻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文明办:遇重大灾情、险情时,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协调驻杭部队、武警力量参与城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负责市属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人防设施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充分发挥“9611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作用,受理并处置城市基础设施类的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组织抢险的落实,协调做好人员应急疏散的保障工作;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人防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市气象局:负责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数据;遇重要灾害天气,及时向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市交通局:负责所管辖的入城口公路路面的积雪清除工作,及时清除绕城公路路面积雪,保障道路畅通;负责做好各长途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和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联合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出租车在雨雪冰冻情况下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醒出租车司机减速缓行,确保安全;负责做好与省高速公路指挥部有关抗雪防冻的联络工作。
  市林水局:负责做好管辖内的林区和海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直管公房的抗雪防冻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建设(房管)部门做好城区危、旧房(含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和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查处。
  市环保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保障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民的应急动员工作;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妥善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牵头慰问参加抗雪防冻的驻杭部队和武警官兵。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电力局: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政府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防风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市工商局: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第一时间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市贸易局:负责协调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和市盐业公司等单位,建立健全全市救灾生活品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城区日常生活品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粮、油、菜的供应;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沿街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全市抗雪防冻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抗雪防冻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隐患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建立并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活动;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及时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市农业局:根据气象预报提前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生产特别是大棚的抗雪防冻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各区政府、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负责风景名胜区道路、桥梁的积雪清扫和倒伏树木的扶正、修剪或清理工作,保证道路畅通;视降雪情况,提前组织清除景区园林树木上的积雪,督促指导各城区绿化部门及时清除市区园林树木上的积雪,确保树木不被大面积积雪压损;视积雪情况告示上山群众,并进行劝导。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利用有效的组织网络和监控设施,第一时间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市城区抗雪防冻办公室,并与市城区抗雪防冻办公室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在各城区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殊车辆优先通行。
  市公安消防局:协助做好城区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好清除树木积雪的消防车。
  市城建投资集团:负责供气、供水、热力、公交、排水、天子岭废弃物处理总场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市政公用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负责调集公交大客车作为现场应急抢险和指挥用车,随时听从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杭州文广集团:负责抗雪防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等单位及时向公众发布雨雪冰冻气象信息;做好市领导向全市发表抗雪防冻动员讲话的保障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影剧院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杭报集团:根据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提供的雨雪冰冻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信息;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钱江新城指挥部:负责做好钱江新城内在建工地的抗雪防冻工作,配合相关城区、部门做好抗雪防冻各项工作。
  市地铁集团:负责做好地铁建设工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抗雪防冻工作,配合相关城区、部门做好抗雪防冻各项工作。
  杭州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由114号码百事通负责向市民提供抗雪防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
  杭州移动、杭州联通公司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根据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向市民发布抗雪防冻相关信息和温馨提示等。
  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城站、东站及各大铁路场站的交通安全,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和生活保障,并及时向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汇报极端天气对铁路运输特别是春运期间的影响与评估。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负责萧山国际机场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机场的安全运行,做好滞留旅客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向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汇报极端天气对航空运输的影响。
  杭州警备区司令部:负责部队驻地及相关场所的抗雪防冻工作,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组织协调部队、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参与抗雪防冻抢险工作。
  4.市城区抗雪防冻办公室职责。
  在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领导下,承担城区抗雪防冻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城区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做好抗雪防冻考核和表彰等工作。
  (二)区抗雪防冻指挥部。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类独立开发区管理主体)参照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组织建立区级抗雪防冻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冻工作,并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内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2.根据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抗雪防冻工作,特别是对雨雪冰冻造成的安全生产险情进行排除,组织协调辖区街道(乡镇)、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组织协调辖区内市政、环卫、绿化、建设、房管、国土资源、人防、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和粪便中转站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4.督促各街道(乡镇)与辖区内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确定辖区内的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当各专业队伍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大型桥梁、高架路、隧道的清雪除冰作业请求支援时,各区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力量予以配合与支持。
  五、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杭州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雪。
  当气象台预报有小到中雪(含小雪)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12小时降雪量0.5-1.9mm,净积雪深度1cm时,进入Ⅳ级响应。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并安排专人值班,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负责督促各街道、小区,沿街经营业户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及时清扫积雪,白天降雪应在下午五时前清扫完毕,夜间降雪应在次日早上七时前清扫完毕。
  (二)中雪。
  当气象台预报有中到大雪(含中雪)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12小时降雪量1.0-2.9mm,净积雪深度2cm时,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Ⅲ级响应。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各相关单位的机具设备按各自责任区块,落实对重点路段的清雪和巡查,各市容环卫所(市场化运作)等单位按照分工路段、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按各自门前责任区及时完成积雪清扫任务,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抛散融雪剂或实施洒盐化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对市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现场监控,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及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
  (三)大雪。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3.0-5.9mm,净积雪深度4cm时,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Ⅱ级响应。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冻预案。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到岗值班,各区政府及市建委、市城管办、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房管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经委、市贸易局、市城建投资集团、杭州警备区司令部等主要成员单位派人进驻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利用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决策系统及时准确地向城区及各成员单位发布各种信息、指令,随时掌握雪情和灾情,并上报市政府。
  全市进行发动,组织全民清扫积雪。实行包片分段责任制,各区政府领导包片,镇、街道领导包段,确保责任到人。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或实施洒盐化雪。协调驻杭部队、武警参与扫雪。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区域内的积雪。
  (四)暴雪。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6.0mm,净积雪深度6cm以上时,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进入Ⅰ级响应,并于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各区政府、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清扫积雪,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道路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五)结冰。
  当气象台发布雨雪冰冻、道路结冰预警信息或当路表温度低于0℃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结冰道路应急抢险准备工作,融雪剂撒布车装料待命,交通、交警等部门应注意指挥和疏导道路交通,必要时封闭结冰道路。文广、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等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布道路冰冻信息和温馨提示。市城建投资集团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对供水、供气、供热等管道做好保温维护,对因冰冻损坏的管道设施及时进行抢修。市容环卫部门停止路面洒水和冲洗作业,并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绿化部门停止绿化浇水。
  六、抗雪防冻工作要求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抗雪防冻预案,明确抗雪防冻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保障抗雪防冻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抗雪防冻工作方案的要求,配备抗雪防冻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雪防冻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二)抗雪防冻工作中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企业应按照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城市管理年度考核内容。
  (三)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6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
  (四)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职能部门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冻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保畅通、保树木、保安全、保供应”的工作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抗雪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各区政府、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并按照要求实行限时报告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各城区抗雪防冻成员单位应建立抢险突击队伍,统一上报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准备接受应急调度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并配置相应的应急抢险装备,包括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工业盐等。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1.城区各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抗雪防冻专用通信网路,确保信息畅通。各成员单位及联系人必须24小时开机待命。
  2.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指挥主要以城区抗雪防冻决策网为基础,运用数字城管协同平台、手机短信平台、腾讯QQ视频平台,进行城区抗雪防冻指挥与协调。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5808025、85808093。
  3.在紧急情况和需要信息发布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安全注意事项或群众快速撤离通知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冰冻易出险的古建筑、名树和基础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业或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统一协调组织实施。
  (2)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和抗雪防冻工程管理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机械、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工业盐等相应的应急抢险物资。
  (3)应急队伍保障。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应组建城区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力量,服从本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
  市路桥有限公司将作为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服从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
  必要时,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提请市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城区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城区抗雪防冻抢险、城区各大变电站、外网输送线路等方面的供电设施的安全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城区抗雪抢险队伍、防冻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
  (6)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雪防冻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城区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2.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城区抗雪防冻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应急救援物资应坚持“政府适当储备、社会征集为主”,市区统筹,有合有分,建库建档,确保随时调用。市级储备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落实,主要是抗雪防冻非常用物资和大型、特殊设备,用于保障城区高架道路、绕城高速、城市大型桥梁、城市隧道等的抗雪防冻工作,社会征集由各成员单位根据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职责负责落实。
  区级的物资、机具储备和社会征集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主要是抗雪防冻常用物资,常规、小型设备和工具,用于城市道路、随路桥梁的抗雪防冻工作。
  ②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应急物资保障任务,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的常备抢险物资物料和机具,包括麻袋、草包、融雪剂,工业盐和小型抢险工具、设备等,并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及时补充。
  (2)物资调拨。
  ①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先调用本级的抗雪储备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使用社会征集的物资机具和设备;必要时,可调用各城区的储备物资。
  ②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先调用本地的抗雪防冻储备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通过社会征集予以保证,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向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协调调剂。
  ③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雪防冻抢险需要时,各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启动生产能力储备,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3.资金保障。
  (1)市、区两级财政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预备费,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灾害的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2)各级财政、发改、民政、水利、城管等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监督。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4.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社会动员保障。
  (1)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
  (2)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应根据灾害的发展情况,及时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雪防冻工作。
  (3)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抗雪防冻工作方案的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雪防冻工作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在抗雪防冻抢险期间,各抗雪防冻指挥部主要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四)技术保障。
  1.完善市城区抗雪防冻决策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雪情信息采集系统,随时将雪情信息录入市城区抗雪防冻决策网。
  (3)建立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与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之间的抗雪防冻异地会商系统。
  (4)充分运用抗雪防冻信息通讯系统,加强抗雪防冻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各级抗雪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抗雪防冻专家库。
  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及时组织专家,指导各城区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与公众信息交流
  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雪情、风情、工情、灾情及抗雪防冻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同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11月前至少组织1次培训。
  (二)演练。
  1.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
  十、善后工作
  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受灾地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工作。
  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病源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各区政府和房管局负责牵头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各区政府应组织环保、疾控和城管等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恶化、环境污染的各类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政府慰问及派遣工作组。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慰问,派出工作组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三)抗雪防冻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参照抗雪防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四)灾后重建。
  受灾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抗雪防冻工作评估。
  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每年应针对抗雪防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抗雪防冻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雪防冻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下一年的抗雪防冻工作。
  十一、附则
  (一)表彰与责任追究。
  城区抗雪防冻应急工作应纳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年度日常工作,作为加分科目列入综合考评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对在抗雪防冻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正。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各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市城区抗雪防冻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制订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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