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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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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穗建开〔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1-14
【实施日期】 2009-0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近期,个别商品房项目出现交楼质量问题而产生了收楼纠纷。为避免出现类似现象,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解释及整改工作
  商品房质量关系到民生切身利益及人民人身安全的大事,也是开发企业信誉的体现及企业生存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楼盘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做好购房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的解释、协调工作,切实做好存在质量问题楼房的整改工作,确保商品房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确保购房客户对商品房质量的放心、满意。
  二、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企业商品房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对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业主责任,严格把关,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我检查,积极整改存在问题
  从即日起,对本单位开发楼盘进行自查,对照交楼标准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保证商品房的质量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四、近期,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检查,届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将直接开具整改通知书、纳入联检黑名单予以通报,并暂停办理该楼盘的相关审批及验收手续。
  (联系人:李军坡,电话:83124846)
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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