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地探索出了一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了一批示范典型,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本地乃至全国产生了影响。但是,我市农业循环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率偏低,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严重,农村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农业理论为指导,以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抓手,按照循环经济理念,促进我市农业资源最佳配置、废弃物有效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农业资源使用和废弃物产生减量化,促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态效益。
2.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地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示范引导,逐步推广和全面发展。
3.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主,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方式推进。
4.科技先导。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依靠科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根据农业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确定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力求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换取最大的经济价值,以最低的环境代价谋求最好的发展质量,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十一五”末,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建成一批符合农业循环经济要求的农林牧渔及其加工产业、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和企业集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生产指标。到“十一五”末,粮食面积稳定,单产提高,总产超500万吨,年均增长3%;农作物秸秆总量达600万吨;油料、棉花、蔬菜生产水平稳步提高;肉蛋奶总产达到80万吨,年均增长5.9%;水产品总产达到12万吨,年均增长4.8%。
2.农村经济指标。到“十一五”末,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年均递增4%;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6%;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8%。
3.减量化指标。到“十一五”末,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5,化学氮肥施肥强度降低5%,化学农药施用强度降低10%。
4.资源化指标。到“十一五”末,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5%,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达到96%以上,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率达到70%以上。
5.可持续发展指标。到“十一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17.4%,沼气池建设用户比例达到10%、太阳能建设用户比例达到30%,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总数达10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节本增效,发展节约型农业。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强化节约意识,创新和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建立健全推进节约型农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全面推进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节粮、减人(减少从事一产的农民)等“九节一减”工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稳定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耕地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耕地地力的全面调查,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实现耕地质量的动态管理。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施用有机肥,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等耕地培肥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完善田间水利、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水、光、热等资源的利用率,鼓励发展低耗能设施农业,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率。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力度,逐步清理整治空心村、闲置宅,尽量减少占用土地。
2.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先发展节水型农业。筛选和推广一批耐旱性强、产量高、质量好的农作物品种,积极推广深耕深松、集雨蓄水灌溉等节水技术。拦蓄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快井灌区恢复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和管护节水灌溉设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减少水的蒸发和漏失。推进灌区收费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形成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模式。
3.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在合理选用肥料品种、优化施肥结构上下功夫,把握施肥时期,改进施肥方法,促进化肥施用由通用型复混肥向专用型配方肥方向转变;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强选择性的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改进施药方法,加强技术培训,减少农药使用量,防治农村土壤污染。普及应用种子精选分级、包衣、药剂拌种等加工处理技术,提高种子质量和良种供应能力。全面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
4.切实抓好农业装备节能工作。降低农业装备能耗,加快高耗能老式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节油产品和复式联合作业机具等节能农业机械,减少作业环节和次数,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能耗水平。
(二)重点突破,综合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
1.加快建设秸秆收集体系。建立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
2.大力推进种植(养殖)业综合利用秸秆。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直接还田。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生产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到“十一五”末,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利用秸秆量达到230万吨,形成“种植—秸秆—养殖—粪便—还田—种植”的循环模式。
3.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产业。麦秸、玉米芯、棉籽壳等是食用菌栽培的良好培养基。各地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发展食用菌产业。到“十一五”末,食用菌栽培面积达到6万亩,年消耗麦秸、稻草等秸秆30万吨。使用后的培养基作为优质有机肥,直接还田,形成“种植—秸秆—食用菌—菌渣—还田—种植”的循环模式。
4.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一是支持相关企业建设秸秆发电厂。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发使用秸秆压块技术,为秸秆气化、秸秆发电提供服务。“十一五”期间,拟建2座秸秆发电厂,年消耗秸秆40万吨。二是推进秸秆气化示范点建设。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选择11个示范镇、106个示范村和阜阳市柴湖良种场率先进行示范点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秸秆气化站达10个以上。三是发展秸秆沼气。利用沼气池生产沼气,解决沼气建设对畜禽饲养的依赖问题。到“十一五”末,推广秸秆沼气池达30%以上。四是推广秸秆炭化技术。发展以阜南县洪河桥镇为中心的秸秆碳化基地,到“十一五”末,秸秆碳化量达到4万吨,年消耗秸秆15万吨。
5.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纸浆,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餐具等产品生产,减少木材使用。积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和秸秆编织业,到“十一五”末,力争秸秆加工量达到10万吨。
(三)发展沼气,净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行“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将人畜粪便以及农业生产中的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生产沼气,为农民生活提供新能源,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肥料。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力争10万个,年处理人畜粪便60万吨、生产沼气4000万立方米,节约标煤2.8万吨。推广“牛—沼—菌”、“猪—沼—菜(粮、瓜果)”、“林—草—牧—沼—菌”等模式,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
(四)龙头带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产业之间、农业与工业之间、农业企业与其它企业间的循环,重点开发畜牧、粮油和林产品加工产业,带动相关产业良性发展。
1.畜禽加工产业。以福润公司、海利公司、旺润公司、山羊集团、先利禽业、旺兴禽业等企业为骨干,改扩建年屠宰生猪540万头项目,新建年屠宰加工优质肉牛20万头、优质山羊50万只、优质肉禽5000万只项目。以加工带动养殖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2.粮油加工产业。以规模面粉企业为龙头,发展面粉及其制品,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以六本食品、快乐面粉、经纬面粉、宝鼎粮油等规模加工企业为龙头,加快粮食产业园建设,促进粮食深加工。促进优质小麦、优质芝麻和优质大豆规模化发展。利用粮油加工产生的副产品加工成饲料或肥料,延长产业链,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环境污染。
3.林产品加工产业。实施阜南大亚集团、太和东盾木业技改项目,加快建设沪千木业加工项目,进一步提高加工能力,充分利用次薪材、树枝丫、废木生产高(中)密度纤维板,到“十一五”末全市年生产人造板能力提高到30万立方米。以阜南黄岗为中心,辐射阜南中南部和颍上县部分地区,建立区域化、规模化柳编工艺品生产加工基地,年生产能力由目前的800万套提高到2010年的1500万套。以太和姜楼为中心,建设规模化木线条生产加工基地,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立方米左右。
(五)调整结构,发展现代农业。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十个优势农产品规模基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
1.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推广优良品种,实施“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工程”;规范化学农业投入品使用,按照无害化要求组织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到“十一五”末,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产品达到100个以上。
2.建设无公害生态养殖区。加强畜禽养殖业投入品和污染防治监管,规范养殖行为,优化养殖环境,规模养殖场100%配套建设沼气等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规模化、生态化、可持续发展。到“十一五”末,规模养殖户达3万个以上,规模养殖量占总养殖量的50%以上。
3.推广水产品生态高效养殖模式。改善水体环境,走综合开发、立体混养之路,推广精养技术,降低成本,高效养殖,防止污染。在颍上、阜南、临泉沿淮和河湾地区建立10万亩无公害水产品生态高效养殖基地,重点发展鲫鱼、鲤鱼、鳙鱼、鲢鱼等4大淡水鱼和蟹、虾等特种水产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发展水生经济植物。
4.建立林业生态经济区。“十一五”期间,建设总面积145万亩(含培育、改造)的林业生态经济区。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100万亩,杞柳生产基地10万亩,元竹生产基地5万亩,水果生产基地20万亩,银杏、香椿、花卉、木本药材等10万亩。
(六)倡导文明,建设农村绿色社区。把农村绿色社区和村镇总体建设规划、新农村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以镇为单位规划建设农村绿色社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能源综合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镇绿化工作,创建生态村、文明村。
集镇区域: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建立垃圾集中点,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建设污水统一排放管道,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农村区域:建立垃圾集中点,修建垃圾处理设施,推广“一池三改”模式,禁止焚烧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控制和科学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粪便排放,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
逐步建立户收、村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七)典型引导,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按照分步实施,典型示范的原则,抓好重点示范园区、重点示范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1.重点示范园区。建设粮油、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为主的多业套种、循环种养的循环型农业园区,选择不同的循环农业模式,推广使用农业循环技术,建设一批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沼气和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开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项目,使园区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到“十一五”末,全市力争建设50个示范园区,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5-10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2.重点示范工程。以生态农业开发、畜牧业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深加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循环型农业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以太阳能、生物质能的开发技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3.重点建设项目。选择具有明显农业循环经济特征,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重点扶持开发。除公共产品项目外,坚持“项目法人筹资为主体、政府补助为辅助、公众参与为补充”的原则,加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基础知识、生产技能和重大意义,使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把农业循环经济引向深入,努力建设生产快速发展、生活宽裕舒适、环境整洁美观、生态和谐友好、乡风健康文明、管理科学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培育农业循环经济载体。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加快农业企业化进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抓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养殖小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形成产业集群,实现资源、能源有效循环,逐步实现农业企业之间、农业产业之间、农业与工业、服务业之间的大循环。
(三)建立有力的技术支持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重点研发和推广土地水源节约技术、地力的恢复改善技术、副产品的资源化技术、环境污染的治理技术和相关产业的合作技术,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活动。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业执法主体,完善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手段。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职能,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化学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
(五)完善相关政策。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土地合法流转。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重点示范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应采取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市、县(市区)财政直接给予补贴。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农资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能源和秸秆综合开发的企业依法给予税收等优惠政策。对能够延长产业链、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县两级财政和产业化项目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对在研究开发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技术、节约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市、县两级政府依法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预算安排农业循环经济专项发展资金,落实好上级农业循环经济项目配套资金,利用好国家农业项目投资。金融部门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规模,加大资金投入,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农业循环经济项目提供优先贷款。充分发挥投资主体的作用,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继续坚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吸引市外资金投资开发农业循环经济。
(七)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农业、畜牧、水利、林业、农机、环保、科技、财政、发展改革、能源等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明确分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次小循环、多次中循环、总体大循环,巩固发展现有典型,扩大试点与示范范围,努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