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与创新,以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2009年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中心任务,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切实推进教育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力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督查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3%,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六城区92%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55%以上(六城区达到6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全市义务教育段优质教育覆盖率达70%以上(六城区达88%);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小学达到45%以上,初中达到35%以上。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比例达到99%,其中优质高中招生数达78%(六城区达90%以上)。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全市普职招生比保持在1:1左右。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不断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以上,在杭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保持在40万人左右。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强化政府责任,完善资助体系,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切实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办学责任。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免费工作,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的政策,妥善解决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指导、管理和经费扶持力度,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办学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一步做好"三残"儿童少年就学工作,保持"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在全省领先水平。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工作水平,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推进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教育。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工程,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扶持力度,安排600万元支持淳安、建德、桐庐三县(市)基础教育发展。加强教育创强与督导工作, 27%、45%以上镇(乡)分别成为学前教育先进、达标镇(乡)。进一步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
三、深化名校集团化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意见》,深化名校(园)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研究,推进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与人事制度创新,完善杭州市名校集团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名校集团化量与质的协调发展。继续在直属学校、各区、县(市)组建新的教育集团,六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2%以上,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进一步加强城乡学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努力创造条件,以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为抓手,加大名校(园)集团化办学在农村的推进力度。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网络互助等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新途径,深化工作内涵,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提升工作实效,使全市义务教育段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97%以上,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40%。积极开展特级教师、优秀骨干教师支教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改革与创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杭州市中小学"十一五"德育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德育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德育导师制和"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基础工作和基础道德教育。组织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全面实施《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第二课堂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进以人文关怀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工作。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轻负担高质量"探索实践。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关注课堂,聚焦课堂,深入研究课堂教学,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深化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现状调研。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新课程实验,研究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管理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新高考方案,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和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工作。继续认真做好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确保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和劳技教育。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全面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的检测工作,并实施公布制度。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教育和防治工作,开展健康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办好2009年市中小学生科技节,积极推进科技实践、创新教育和劳技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引导学校和教师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进一步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宣传、推广和应用具有创新、富有实效的科研成果。
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对临安、建德两市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做好全国第十二届推普周工作。
五、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途径、新思路,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加强统筹与协调,积极构建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研究加快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加强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区域经济主体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业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加大学校骨干专业建设,优先扶持积极为区域经济服务且特色鲜明的骨干专业,提升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建立适合学生个性特长发展需求、体现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技能的选修课课程体系,建立试行学分上认可与"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相适应的弹性学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分层次教学、分类指导、分类考试的教学模式,努力创建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良好职业教育环境。
六、扩大市属高校教育资源,提升高校内涵,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加快市属高校办学资源的扩张和整合。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大力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加快市属高校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办学结构。
加强市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市属高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重点支持市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实验室、重中之重实验室、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等八大项目建设。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载体、方式创新,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开展思政干部培训和思政课题研究,不断提高思政干部队伍素质。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
增强市属高校服务社会功能。引导市属高校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推动学校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培养,做好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
七、加强管理,落实政策保障,加快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启动《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努力提高0-5岁婴幼儿看护人培训率。继续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丰富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加强对下放后民办教育机构的宏观管理、指导和扶持。指导有关区、县(市)申报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开展社区学校合格、示范以及成人教育实验项目评估。积极创建职工教育示范基地和省市示范性成校。组织好2009年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积极推进"双证制"学历教育,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
八、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办学条件
加快市属高校建设。全力支持杭师大做好"大学城"规划设计方案,开工建设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协助做好杭师大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交付使用。推进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建设;继续配合做好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加强中小学校建设。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高中学校布局规划。完成市电子职校丁桥新校区的建设任务,开工建设杭十四中康桥新校区、江滨职校滨江新校区、市教育技术信息综合楼,配合开工建设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新城新校区。稳步推进中策职校、浙大附中、杭十一中、杭二中分校、旅游职校、人民职校、工读学校等老城区高中段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工作。进一步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和教师集体宿舍的维修改造、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新"四项工程"。加快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积极探索教育投融资改革和教育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国有教育资产的管理职能,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等方式,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确保教育领域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做好校办企业改制的扫尾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管理,配合市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督。
九、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各级各类培训,提升干部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评选表彰市"十佳教师"、"十佳中小学校长",浓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聘用和教师评职工作。提升教师待遇,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加快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认真实施"十一五"教育干训规划。继续做好名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全面实施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领雁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开放式培训体系。继续实施中等职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升全市"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65%、89%、85%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6%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
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开展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改进人民满意学校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完善教育系统预算编制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活动,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加强信访和校园综合治理,做好校园维稳工作。加强保密工作及信访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96666投诉电话的办理工作,提高服务效能。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认真开展排查并及时整改薄弱环节,重点预防溺水、交通事故,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加强校园绿化、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学校综合档案建设等工作。完成《杭州市教育志(1985年-2005年)》第三卷和《杭州市志·教育篇(1985年-2005年)》的编撰工作。
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提升杭州教育开放度。继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组织学生修学旅行等形式,推进教育国际交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教育对外宣传与信息工作,完善教育宣传和信息工作的网络、队伍建设,提升教育宣传和信息工作水平和质量,继续开展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