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市民办18件实事》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09年为市民办的18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大连市2009年为市民办的18件实事
1.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和援助就业,努力扩大就业。全市实现城镇就业12万人,其中稳定就业7万人,再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单位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新建1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启动23个低收入乡镇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2. 完善高中助学金制度,为8000名本市家庭困难高中生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的助学金。实施中小学免费体检计划和健康饮水工程。新建装备制造业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3. 建立12个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居民和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使其在子女就学、办理驾照等方面与我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 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建设集抚养、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10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责任单位:市残联)
5.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000套,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扩大到12平方米。廉租补贴面积标准由每人12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筹集资金30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廉租住房政策救助。(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6. 新增供热面积240万平方米,解决旧城区无暖气设施住宅10万平方米。解决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9000户。(责任单位:市建委)改造城市供水旧管网30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 在市内四区、开发区、高新园区实施以“开发改造一片旧城区、新建一座停车场、改造建设一个菜市场、新建一处市民健身场所、改造提升一条路街环境”为目标的“五个一工程”;在其他区市县实施以“开发改造一片旧城区、改造建设一个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一条路街环境”为目标的“三个一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
8. 开工建设城市地铁一、二号线。(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东联路建设,拓宽改造胜利路、太原街等道路。建设老虎滩至十八盘段人行木栈道。建设西北路绿波小区人行天桥、五惠路地下通道和中山路(大同街)地下通道,改造解放广场立交桥。维修20条主干路、80条街巷路。实施20条无灯路路灯安装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新建农村公路2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9. 完成华南广场公交枢纽站建设。开辟、延伸、延时8条公交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0. 改造植物园和西山览胜景区,建设白云雁水健身公园。对自由河等沟河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景观河道。(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11. 建设梭鱼湾、沙河口和甘井子3座垃圾转运站。建设寺儿沟污水处理厂和营城子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启动凌水河二期整治工程。(责任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建设户用沼气工程800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
12. 推进大伙房水库输水应急入连工程和三道沟净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建设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45项,解决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3. 全面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成474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完成53个乡镇文化站和350家农家书屋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5.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全面提高新农合标准,最低筹资额由120元/人提高到140元/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6. 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农村困难居民危房800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生态移民搬迁700户。(责任单位:市农委)
17. 开展“家电下乡”工程,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促进农村消费结构升级。开展农村中心城镇商业建设,推进6个中心城镇商业综合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商业局)
18. 实施“早餐工程”。在全市建设2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创建50个便民利民早餐店。发展社区“菜篮子”商业,全年建设50个社区生鲜菜店。(责任单位:市商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