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各收费站(所)在春运期间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畅通有序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杭交发〔2009〕16号
【发布日期】 2009-01-16
【实施日期】 2009-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各收费站(所)在春运期间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畅通有序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收费站(所):
  根据省、市春运领导小组的部署,为切实做好各收费站(所)2009年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春运车辆通过收费站(所)的畅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收费站(所)都要按有关规定开足车道,合理组织、调配,配备足够的收费人员,并做好收费广场的秩序维护工作。特别要提前制订好应急工作预案,在突发情况下,能确保收费站(所)收费工作安全、有序。有条件的地方,要开通春运车辆专用通道,确保春运车辆能快速安全通过。
  二、各收费站(所)要安排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春运期间,不发生因设备损坏而造成车辆排队拥堵。
  三、要将春运作为提高服务质量,展示站(所)形象,争创星级收费站(所)的契机,根据《省文明公路收费站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及《杭州市车辆通行费星级收费站考核办法》(杭交发(2006)214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免费供应开水等服务措施要落实到位;要保持站容整洁,环境优美;力争要做到春运期间不发生有责投诉。
  四、杭州市交通局将对各收费站(所)春运期间确保安全畅通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将抽查结果作为2009年度杭州市星级收费站评定的依据之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