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组织2008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典当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典当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一、增加典当行自查报告。按照省厅文件规定年审重点的七项内容,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二、提供典当行银行对帐单。提供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资金发生额的银行对帐单原件,对帐单要加盖开户行的公章。
三、明确典当行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典当行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典当行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四、上报时间。各企业将年审材料一式2份,于2009年2月15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