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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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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四川省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1-16
【实施日期】 2009-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利州、元坝、朝天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我市城市发展的需要,五届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进行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将修编工作基础资料收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城市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也是将我市城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定规划序列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把这次总体规划修编作为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机遇,要强化全局意识,密切配合我市城乡规划修编专家组的工作,积极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搞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利州、元坝、朝天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把握好市城区发展的目标定位、发展战略、空间布局等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三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务必于1月20日前按要求,将收集、整理好的资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市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资料收集内容电子文档请在byzxfjyx@163.com内下载,密码:byzxfj。联系人:佘海元,电话13981260828;陈士林,电话138812365337 3269935。报送的文字材料要附电子文档)。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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