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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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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1-16
【实施日期】 2009-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 2009 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各责任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发进取,拼搏实干,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季度末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 2009 年度重点工作

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 .生产总值增长 11% 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7% 左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5%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3%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6%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 .引进市外直接投资确保 90 亿元,力争 100 亿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 7%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 6%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8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5%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 3.8% 和 5%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9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4.7‰ 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0 .城镇新增就业 3 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  二、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各项工作主抓手,继续强力高效推进
  11 .着力抓好 70 个重点项目,力争当年完成投资 115 亿元以上,争取 22 个项目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 .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 43 个,力争当年完成投资 19 亿元,开工建设 22 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3 .做好 6 个过境项目的协调服务,确保在我市顺利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 .进一步完善金山等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对项目的承载和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5 . 突出沿海发达地区,突出三大战略支撑产业和两大新兴先导产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资本运作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坚持领导带头,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地招商引资,以增量带存量、扩总量、强实力。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商务局
  16 . 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安排 40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的谋划推进,力争新策 划超亿元项目 40 个;引进超 5000 万元工业项目 40 个,其中超亿元项目 20 个。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招商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7 . 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 “ 三农 ” 、交通能源等方面得到国家和省更多支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达到 全省的 1/18 。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循环经济办、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交通局
  18 .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更好地实行外来投资项目代办制。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19 .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副县级以上干部联系分包制度,帮助解决从开工建设到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0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重点项目予以贷款贴息。对按节点计划投资或提前完成投资的项目责任单位给予奖励,对新增投资的重点企业按投资规模给予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21 .集中人力物力扶优培强,重点谋划推进一批具有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产业龙头项目;调动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两个积极性,实现 “ 两个轮子 ” 一起转;严把项目准入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  三、坚持建设单元组合型大城市的战略构想,加快推进城市化
  22 .强化新区、优化老区、区县联动、统筹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和知名度,城镇化率力争提高 2 个百分点,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23. 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
  24 .抓紧完成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审查报批工作,加快推进村镇体系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25 .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6 .加强规划的宣传、引导和执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7 .围绕拉大城市框架,着力抓好新区滨河大道、朝歌路东段、 南海路 等城市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28 .加快推进快速通道向北延伸工程,打通我市“北大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29 .围绕完善城市功能,启动推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区、山城区城南新区等专业功能区建设。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
  30 .围绕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突出抓好市体育馆、艺术中心、金融商业大厦、 移动大厦 等精品工程,搞好“一河五园”和“三纵四横”水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体育局、文化局、商业银行、移动鹤壁分公司、水利局、淇河保护开发办,淇滨区政府
  31 .落实好房产新政策,着力抓好森林半岛高档住宅小区、东方世纪城等房地产项目,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淇滨区政府
  32 .下大力气推进新区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大辛庄等村庄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33 .进一步提高绿化品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4 .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
  35 .扩大供水、供气能力。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6 .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实现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委
  37 .探索实行市、区、办事处、社区 “四级” 和数字化、精细化、市场化 “三化” 城市管理运作模式,突出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加强社区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  四、坚持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好形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8 . 加快建设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 扎实推进 10 个以上玉米、小麦万亩高产攻关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 50 个规模经营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引导支持 500 家种粮大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39 . 着力抓好 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 7 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应急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
  40 . 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提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粮食局
  41 .抓住省里重点培育 100 家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建设 100 个具有一定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机遇,争取得到更多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食品工业办
  42 .发展并规范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3 .积极培育适应食品安全要求的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快推进 17 个重点食品加工项目,争取签约落地投资规模超 5000 万元食品工业项目 15 个。
  责任单位:市食品工业办、农业局、畜牧局
  44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建设、改造 20 个年出栏 1 万头和 10 个年出栏 5 万头的标准化生态环保养猪场, 30 个年出栏 60 万只的标准化肉鸡场, 5 个年存栏 500 头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场。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45 .投资 8000 万元新建、改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 150 公里、桥梁 10 座。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6 .解决 7 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7 .完成 20 个以上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任务,解决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脱贫和温饱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8 .完成 “ 百村万户 ” 通沼气工程,新增户用沼气 1.3 万户,农村沼气用户达到宜建农户的 63% 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9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治改善村容村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0 .完成农村书屋和 30 个农村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任务,扶持建设 654 个农村扩展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局
  51 .建成 58 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52 .进一步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促进市县乡三级试点村互动并进、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办
  53 .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途径和办法,加快农村居民向城镇聚集,做好乡改镇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办、民政局
  54 .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5 .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6 .改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支行、市银监局、农信办
  57 .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  五、坚持以科技创新、职业教育和人才引进为重点,加快建设创新型鹤壁
  58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强开放引进、科技合作,力争新增省级企业研发中心 6 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9 .认真组织实施 “ 十一五 ” 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0 .加快组建市农科院。
  责任单位:市农科院筹备组
  61 .强力推进科技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2 .积极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3 .加快推进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发展、鹤煤技师学院升格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煤集团
  64 .启动鹤壁电子电路技术学院建设、工贸学校改扩建、机电中专改扩建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65 .继续推进与河南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积极引进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等来鹤办学,力争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66 . 完成初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人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
  67 .坚持引才引智并重, 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年内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 500 名。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  六、坚持以生态城市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68 .强力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力争 18 个循环经济续建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12 个循环经济新开工项目加快推进, 27 个谋划项目有实质进展。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发改委
  69 .加快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同步规划建设集聚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发改委
  70 .推进循环经济和环保制造业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发改委
  71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
  72 .初步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循环经济办
  73 .大力推进循环型城市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办
  74 .深入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能源审计和对标活动,争取一批企业能效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5 .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争取全年节能 32 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6 .完善节能降耗监管机制,提高节能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7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目标监控,将年度综合能耗 5000 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市级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8 .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79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0 .加强卫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1 .严把环保准入关,保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和 “ 三同时 ” 率 100% 。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2 .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运营,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 95% 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83 .以淇河生态保护和宝山林业生态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  七、坚持把财政金融作为增强经济活力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调节的能力和水平
  84 .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虚收空转,严禁征收过头税。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85 .全面清查国有资产收益,研究制定处理国有资产呆账、坏账等有关政策,尽力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市国资局
  86 .研究城市土地资产运作新机制,增强投融资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7 .调整支出结构,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控制不必要支出增长和预算增加,确保法定支出、工资发放、改善民生、落实配套资金等需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8 .对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出国出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统筹预算内外各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破难题、渡难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9 .定期召开金融合作分析会、银企洽谈会、 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等, 及时解决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市外股份制银行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放贷领域和规模。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支行、市银监局
  90 .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把奖励范围扩大到市外金融机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91 .完善担保体系,扩大担保资本金规模,力争全市担保资本金超过 3 亿元,担保资金总额超过 15 亿元。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企业服务局
  92 .积极争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企业服务局
  93 .继续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
  94 .扶持 50 户重点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5 .对发展快、贡献大的企业实施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6 .积极争取省推进趸售电价体制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7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  八、坚持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办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实事
  98 .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民政局
  99 .支持引导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工资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劳动保障局
  100 .扩大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 “ 阳光工程 ” 和 “ 雨露计划 ” ,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 就业 。
  责任单位:市 劳动保障局、农业局
  101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8100人以上,其中 “ 4050 ” 人员再就业 3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102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4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劳动保障局
  103 .动态消除 “ 零就业家庭 ” 。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104 .落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参保率稳定在 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105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 50%。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6 . 建成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7 .开工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残联、建设局
  108 .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农合网络化动态监管,农民参合率达到 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09 . 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0 . 探索推广农村计生家庭养老保险保障机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人均 600元提高到 840元。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11 .涉及 9319户居民的老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棚户区改造办,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112 .继续做好廉租住房工作,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低保家庭由每人每月 50元提高到 60元,低收入家庭由每人每月 30元提高到 40元,发放廉租补贴 4520户。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113 .落实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114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 “ 两免一补 ” 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115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搞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巩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改造成果,提高中小学多媒体设备应用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6 .完成新区 “ 两小一初 ” 3 所学校的建设任务,确保 9月份按期开学。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117 .开工建设新区特殊教育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残联、建设局
  118 .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争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改委
  119 .全面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年内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
  120 .完成 6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1 .对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实施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2 .加快健康信息工程建设,启动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工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23 .积极创建 “ 白内障无障碍市 ” 。
  责任单位:市残联
  124 .完成 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扩建和 30个农村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任务,扶持建设 654个农村扩展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25 .举办首届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庆祝建国 6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和第二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浚县政府、淇滨区政府
  126 .大力发展有线电视农村用户,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步伐,积极推进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127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抓好公共聚集地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28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 “ 质量和安全年 ” 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9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130 .努力满足节日期间市场需求,保持市场繁荣稳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1 .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通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鹤壁供电公司、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
  132 .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33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污染、农村土地纠纷、企业破产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信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34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化法制、道德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依法治市办公室、公安局
  135 .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搞好治安专项整治,确保全市治安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36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四川江油市东安乡、河口镇灾后重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对口支援前线指挥部
  九、坚持营造更高层次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137 .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争取上半年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编办
  138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和创新审批方式,不断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健全规范高效的审批管理和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39 .进一步清理整顿中介机构,所有与行政机关挂靠的中介机构全部推向市场,避免暗箱操作和乱收费。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40 .加强政府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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