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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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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湖南省  
【发文字号】 郴政发〔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1-17
【实施日期】 2009-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决定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扩大内需,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瓶颈和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现就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我市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树立两种意识,构建三大平台,拓宽五个渠道。
  一条主线:以新一轮基础设施和产业大建设推动新一轮经济大发展,推动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两种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破除陈旧的思维和体制,转变“怕负债、怕还债、怕担风险”的传统观念,树立“大投入、大发展,小投入、小发展,不投入、不发展”的跨越发展意识;创新发展的支持体系,树立“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
  三大平台:整合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公益性资产和特许经营项目资源,打造以市城投公司为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整合行政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打造以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为主体的银行信用融资平台;整合全市资源性资产和探矿权、采矿权,打造以政府控股的郴州矿产投资公司为主体的资源性资产融资平台。
  五个渠道: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集合信托资金计划融资、资源资产融资、企业上市融资。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融资平台和拓宽融资渠道,或打捆到市级融资平台进行融资。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负责”的机制,建立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既发展直接融资,又发展间接融资;既发展银行融资,又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既发展资产融资,又发展资源融资,形成多元化融资格局。到2009年,基本建立三大平台、五个渠道的融资格局,力争各类融资额达到120亿元以上。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善“三大平台、五个渠道”的融资体系,努力缓解资金瓶颈。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三大融资平台
  1.市城投公司融资平台。整合市城投公司现有资产、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储备的土地、国有资产、城市有形和无形资产(如停车场,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特许经营权,地下管线使用权等)、旅游资源等,以市城投公司为主体,在用好开发银行贷款进行融资的同时,发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债券。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金融证券办等部门配合。
  2.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融资平台。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到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利用财政信用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牵头,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金融证券办等部门配合。
  3.郴州矿产投资公司融资平台。组建郴州矿产投资公司,参照国外投资和私募基金参股的做法,依法收购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资源、矿产品进行储备,用探矿权、采矿权或探索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评估折合作股份,向银行融资或将其注入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或直接上市募集资金,通过资源资产化和资本运作融资。鼓励县市区政府整合矿产资源和市内外骨干矿山及冶炼加工企业、战略投资者进行入股,实现筹资最大化。由市直有关单位在2009年一季度进行调研,2009年4月前将具体操作方案报市政府专题研究确定。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证券办牵头,市经委、市煤炭局、郴州南岭探矿公司等单位配合。
  (二)拓宽五个融资渠道
  1.扩大金融机构贷款。抓住国家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努力扩大银行的信贷投放。一是发挥担保公司作用。年内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达到1亿元,支持县市区建立完善注册资金2000—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或以入股方式加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二是改进担保方式。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林权、股权、专利权、仓单、货权、动产质押贷款、设备租赁等金融产品业务,积极探索探矿权、采矿权抵押贷款。对带动性强,遵纪守法的重点项目、利税大户等企业原借支财政土地出让金造成所有权证不能全部抵押问题,按照土地抵与债权分离的原则,由市政府另行规定,以便企业融资。三是加强协调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创新金融产品力度,简化信贷手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受灾企业、“三农”、消费和就业等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市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中小企业贷款快于各项贷款增长。四是进一步争取各类政策性贷款。加快已承诺项目资金到位;加强项目筛选,争取新的贷款。五是选择有条件的3—4个县市区、园区和1—2个村镇分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试点,争取将永兴县列为省工商银行商品贸易融资试点县,探索组建市商业银行。六是积极引进驻湘股份制商业银行到郴州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努力,力争2009年市内外各类贷款余额比2008年新增100亿元以上。此项工作由市金融证券办牵头,市人民银行、郴州银监分局、市农业发展银行、市级各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社和相关企业配合。
  2.发行债券。一是争取发行郴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债券。二是争取郴州宇腾化工有限公司参加湖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债券由市城投公司牵头,力争2009年6月前完成;参与发行湖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市金融证券办牵头,力争2009年6月完成,相关部门配合。
  3.实施集合信托资金计划。利用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平台和通道作用,上报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集合信托资金计划,并于2009年9月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金融证券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4.探索资源资产化和资产证券化融资。一是组建郴州矿产投资公司,由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争取2009年二季度挂牌;二是争取在郴州设立全国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和举办中国国际郴州有色金属交易博览会,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三是整合郴州电业局和郴电国际城
  区供电资产,实现两网融合,成立新的股份公司,支持郴电国际通过定向增发股票融资,由市经委牵头,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等单位配合;四是利用特许经营项目(BOT)等融资形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由市建设局牵头。
  5.推进企业上市融资。今明两年重点抓好湖南鑫达、郴州雄风、宇腾化工、金箭焊料、金贵银业等企业上市前期工作,鼓励和支持拟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改进股权结构,力争到2011年有3-5家企业上市(含境外)。此项工作由市金融证券办牵头,市经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郴州市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戴道晋同志任顾问,向力力同志任组长,毕华、陈社招、首建中、许立程等同志任副组长,许永善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监察局、市金融证券办、市人民银行、郴州银监分局、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农业银行、市中国银行、市邮政储蓄银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郴州南岭探矿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谢革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及红、罗年生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同时,市政府面向全国招聘一家财务公司,招聘金融证券、产业项目和资本运营、城市规划建设等领域各1名高级专业人才作为政府雇员,以提高地方发展融资的专业化水平。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和专门班子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等,确保三个融资平台中2009年有两个发挥作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由市财政局把市城投公司融资平台、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融资平台进行打捆运作。二是各级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抓,确定专门班子具体抓,精心安排,规范运作,快速推进。要以大局为重,按本意见要求,冲破部门利益和行政壁垒,主动把资产、资源整合到相关平台。对融资过程的资产资源整合、变更、报批等,要特事特办,按重点项目优惠收费,尽快办理。要突出做好项目规划、筛选、论证、建设等工作,以项目推动融资,确保融资效果和落实还债资金来源。三是市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总结前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段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努力完成融资任务。
  (三)建立健全偿债机制。发展融资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偿债机制,形成借债与偿还债务的良性循环。要制定融资资金管理、规范矿权交易等规范性文件,切实控制好交通道路项目周边建设用地,落实好偿债抵押物,明确偿债现金流和资金来源,加大偿债资金归集力度,建立偿债资金专户,编制偿债规划,把债务偿还落实到企业、项目,落实好偿债资金收入来源和偿债时间,做到按时还本付息。投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可行性论证和评估,确保投入成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市城投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郴州矿产投资公司,由市政府派出财务总监,监督其资金使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出台相关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系统、税务部门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司法部门的信息系统等,构建统一的检索平台,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接。二是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信用观念,引导企业强化内部信用管理。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创立与发展,鼓励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企业落户郴州。做好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充分发挥获评企业的带动效应,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的信用意识和发展竞争力。三是健全诚信激励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管理对象建立守信激励、违诺预警、失信惩戒、严重失信淘汰的机制。对诚信企业给予激励与扶持;对轻微失信企业予以预警提示并加强监管;对失信企业依法向社会公示并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处置,促使企业信用行为逐步规范。依法惩戒逃废银行债务、非法设立机构、非法集资等行为,继续抓好清收党政机关、个人贷款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形成经济金融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
  (五)强化落实督办。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完成融资任务纳入对部门和县市区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激励机制,以考核促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进行督办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行先试”的理念,以高效的工作作风,抓好每项工作的实施落实,通过搞活融资支撑大投入,以大投入加速郴州科学跨越发展。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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