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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防止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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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19
【实施日期】 2009-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防止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紧急通知

三县、四区建设局(建管局)、各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建筑业企业:
  春节将至,农民工返乡心切。为维护社会稳定,现将防止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县、四区建设局(建管局)、各开发区建设发展局要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开发区签订的责任目标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务必做到“四个确保”,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商定达成意见)按时支付工程款。凡因项目业主拖欠工程款或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记入信用管理 “黑名单”,开发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三、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围堵或上访事件,一律追究总承包企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限制行业活动、直至取消行业从业资质;对涉案劳务企业也一并进行处罚。
  四、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工程,凡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一律取消从业资格,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一律记入行业管理“黑名单”,禁止任何建筑业企业录用;
  五、坚决打击恶意讨薪行为,各级维权“窗口”对恶意讨薪事件应及时查实并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各联动机关采取综合手段对恶意讨薪组织者进行严惩。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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