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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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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19
【实施日期】 2009-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南平市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粮食局、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实际,就抓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要重视。要从安全发展、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问题不仅是帽子工程,而且有法律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切实做好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工作到位,绝不能有麻痹思想,掉以轻心。
  二、情况要排查。各单位要加强粮库、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出租场所、在建工程,职工宿舍等部位的排查,周密安全生产生活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隐患要排除。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消除隐患。
  四、预案要完善。预案非常重要。制定的预安要更加科学,不断完善,一旦发生事故就可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值班要到位。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坚持领导带班,加强重点部位巡查。
  六、信息要报告。加强应急防范和信息沟通。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发生事故和情况及时报告,不能有误。
  以上通知并结合南平市粮食局转发《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南粮[2009]5号文)精神,请一并贯彻执行。
  联系人:许水木
  联系电话:8824341  传真:8831381
  电子信箱:xsm_21cn@163.com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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