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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二OO九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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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1-19
【实施日期】 2009-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二OO九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二00九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元月十九日

二OO九年度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  2009年,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为主线,以财政收支检查和会计监督为重点,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透明,安全高效使用。
  一、围绕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强化财政收入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西省财政监督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市级收入征管质量和非税收入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市、县区及乡镇财政、国税、地税组织各项收入的入库级次、地方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核实收入真实性及收入混库情况。
  (二)做好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国有土地收入、防洪保安资金征缴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国有土地收入、防洪保安资金收入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
  (三)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统一安排,对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08年违章罚没收入、上缴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受检单位全面做好全省设区市交叉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财政支出监管,突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按照财政部提出的“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的要求,2009年,将加大对全年公共财政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着力监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切实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用出效益。
  (一)认真做好2007年以来市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阳光财政的温暖。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重点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经费等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会计监督,规范预算管理
  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监督检查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强化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
  四、深化内部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出效益评价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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