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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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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19
【实施日期】 2009-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

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为促进安全生产继续稳定好转,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 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安全生产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到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7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健康、服务强省大局、严格依法监管、实现安全发展”的实践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实践特色,在实践中把握安全监管规律,创新安全监管理念,转变安全监管方式,破解安全监管难题,实现安全发展。着力解决问题,把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技术落后、管理不严、监管滞后、协调困难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症结,抓住关键,制定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和落实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不断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 认真搞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动态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2008年全省较大以上事故批复结案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企业和单位坚决依法取缔,严格实施经济处罚,严厉责任追究。组织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经关闭取缔死灰复燃的、证照不全生产经营的、停产整顿擅自生产的企业和单位,将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方式依法严惩,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并盯住不放、跟踪督查。鼓励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督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安全规章,严肃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扎实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组织省级救援队伍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督促有条件的市和企业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试点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各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或督查,对列出的73家重大危险源,省局将重点监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突出加强对中、省属及外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围绕矿产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整合后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继续深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加强对设计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大力推行尾矿库干滩、采空区填充及尾矿回收再利用的工艺技术,从根本上治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实施指南》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评价指南》要求,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建设,加快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认真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适时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现场会,组织开展省际之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经验的交流活动;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以安全生产许可为前提,狠抓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工作,继续对具有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溶剂、腐蚀品等充装介质的单位要求安装自动充装系统。按照《陕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指导意见》精神,率先在大中型化工企业、今年竣工的化工建设项目中配备相应岗位的从业人员。
  以烟花爆竹老企业以及传统产区工区改造为重点,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2009年底全部完成工区改造工作,新建企业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制度。加快新技术、新设备、新药物、新的管理模式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的运用,对烟花爆竹安全药物(复合氧化剂)研制项目进行立项。加大对烟花爆竹药物和成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关闭违规经营使用氯酸钾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电力、国防工业、信息产业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并规范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结合全省机械制造企业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大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突出矿山、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轻工、军工等行业和领域,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把工作做实,加快职业危害数据库建设,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面启动打好基础。
  积极支持配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坚定不移地关闭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切实抓好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治理方针,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体系,有效预防重特大瓦斯事故。
  结合道路交通、建设、消防三个行业事故特点,突出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控制,适时掌握安全形势,及时下达督办通知,根据地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督查。支持配合民爆器材、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网上申报、审批和监控。逐步完善符合市场经济,政府与中介组织相分离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监督,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规范市县安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气象、地震、林业、防汛抗旱部门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防和救援联动和预警机制;抓好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建立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黑名单”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切实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维护安监队伍良好形象,把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突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健全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程序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以便民、务实、高效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务督办、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政令法令畅通,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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