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体系大力推动对外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体系大力推动对外开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体系大力推动对外开放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外经贸局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优化外经贸结构,切实提高外经贸运行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1.支持鼓励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技术研发给予扶持,对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所需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
2.支持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对获得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和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支持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鼓励出口农产品取得国际通行认证和区域性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
4.对企业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给予资助。
5.支持鼓励进口重要能源资源性产品。对进口重要能源、资源性产品等给予扶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二、支持扶优扶强,培育规模企业和重点产业
6.根据进出口总额和增幅,对企业法人进行奖励。
7.整合提升橡胶轮胎、石油装备、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培育出口产业集群,对经国家、省(部)级批准挂牌设立的“出口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
8.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境外经贸活动摊位费给予补贴。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展览,且列入本年度境外参展计划的,经市外经贸局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资助。支持企业加强国际认证体系建设,对国际认证所需费用给予资助。
9.对参加国家和省重点组织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鲁台经贸洽谈会、中日韩产业交流会等境内国际知名展览会的摊位费给予补贴。
四、支持加强风险管理,保障企业进出口
10.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一定资助。
11.对企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资助。
五、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
12.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对取得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批准证书》,并在东道国合法注册的我市境外企业按照中方协议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资助。对资源开发、生产研发类项目按当年实际对外投资额给予一定奖励。
13.支持外派劳务品牌建设。对成绩突出的外派劳务基地县和外派劳务公司给予奖励,不断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和东营外派劳务品牌形象。
六、支持鼓励大项目招商,不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水平
14.支持引进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对符合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进行奖励,把利用外资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另行制定。《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外贸出口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05)9号)同时废止。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