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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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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潮府办〔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1-1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16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努力营造良好旅游环境。2009年是国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时期,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振奋信心、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旅游工作,以维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形象为己任,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美化、净化城乡环境,推出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增加文化娱乐项目和旅游节庆活动,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旺旅游市场消费,让广大游客和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长假。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全力以赴,各司其职,突出重点地做好旅游的安全、消防和卫生等保障工作;加强检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旅游娱乐设施安全无事故;督促旅业单位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维持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着力打击“黑社”、“黑车”、“黑导”,严禁无旅游营运牌照或带病车辆参与旅游营运,切实保障旅游交通安全无事故。
  三、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自驾车旅游接待工作。针对近年来我市自驾车游客明显增加的实际,各级、各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提前筹划,充分做好自驾车旅游的接待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及相关道路交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维持良好的行车、停车秩序和游览秩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制订各类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
  四、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的值班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确保春节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和解决。
  春节黄金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节黄金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09年2月5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2291733,传真电话:2295501。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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