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果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果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延安市果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延市发(2007)13号)和《延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理顺市直果业机构的通知》(延市编发(2008)08号)精神,延安市果业管理局是负责全市果业发展工作的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级建制,隶属延安市农业局。
一、主要职能
受延安市农业局委托行使以下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果业(包括鲜果、干果)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市果业生产、加工、贮藏、流通与出口工作,指导各县区果业管理工作,协调果业龙头企业和各县(区)果业工作。
(三)负责全市果业发展项目、发展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监督。
(四)拟定全市果业资源、技术、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五)组织全市果业科研、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果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促销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延安市果业局内设3个科:
(一)办公室
负责单位党务、政务、事务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单位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议(提)案的办理。
(二)生产科
研究提出全市果品生产布局、品种结构调整和品种改良意见和建议;拟定果品生产技术标准、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建立果业生产、技术服务体系;负责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果品出口基地、绿色果品生产基地的管理及示范园建设工作;负责种苗管理和果品安全工作;负责生产计划的落实及生产进度的督促、检查、统计、上报工作。
(三)加工与流通科
拟定果品流通、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果品加工、流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果品贸易、品牌创立、名牌产品认定工作;负责外销窗口的建立、服务质量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果品加工、流通、贮藏、包装企业的布局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拟定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扶持中介组织的发展;负责产业政策、产业体系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负责果品宣传、果业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发布及动态预测工作。
三、人员编制
延安市果业管理局核定编制14名。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局长3名(1名不占编制),科长3名,副科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