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南京信息服务业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快推动南京城市现代化进程,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市信息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
信息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手段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具有高增长、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是农业、工业和传统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现代服务业中发展速度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行业之一。
当前,我市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把握高增长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不仅有利于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传统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全面提升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整合科技和文化领域的社会资源,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信息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机遇,结合我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目标,加快信息产业从产品向服务领域的配套延伸,加强政府引导与政策聚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和互动发展,推进产业高端化和集群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建设一批集“研发、交易、培训、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化特征,布局和结构合理,体现产业发展趋势和南京特色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体系,将南京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代表中国一流水平的“软件名城”,充满创新活力、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城市”。到2012年,培育一批经营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信息服务业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互联网内容服务企业,信息服务业实现经营收入1000亿元,增加值超过400亿元,占GDP比重7%以上,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紧扣重点任务,带动产业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大力推动电信传输企业向信息服务企业的战略转型,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大力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业务,吸引国内外知名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南京,促进网络增值服务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在通信网络设备生产制造及市场消费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无线宽带网络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
二是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产业。依托南京高新区动漫产业园、紫金一号动漫产业园、南京数码动漫园等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动漫与网络游戏领军企业。大力发展数字化的工业设计、产品外形外观设计、工业模型与模具设计等数字设计产业。促进信息技术在文化传媒、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咨询策划、广告会展、时尚消费、娱乐休闲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快发展软件业。以“两园多基地”为载体,加快软件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的互动发展,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软件品牌和超亿元的规模企业。积极引导软件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软件企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四是大力发展面向商贸流通的现代信息服务业。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自动识别和采集跟踪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建立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物流信息标准体系。整合交通、港口、银行、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对物品进行跟踪管理,实现商贸流通各环节的全程控制和管理,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完善数字认证、电子支付、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档次高、影响大的电子商务企业。
五是不断壮大信息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来宁投资发展、鼓励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根据各区县产业发展条件和基础,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产业示范集聚区,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区梯度发展格局;积极开展离岸服务外包,培育一批能够承接跨国信息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把南京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信息服务外包基地。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推动和引领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信息服务业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科技局、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财政局、档案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市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制定,统筹协调信息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此外,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间业务交流和资源整合,推动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研究制定信息服务业企业认证标准,加强信息服务业企业认证工作。
市发改委、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南京特点和实际的信息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明确信息服务业范畴,建成信息服务业网上统计系统,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及时为政府主管部门预测、监督、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南京信息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并根据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对统计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及时科学准确地分析全市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
四、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制定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通过扶持和实施一批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推动信息服务业的整体发展。结合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我市实际,组织编制年度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发展重点。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市级财政资金对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信息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信息服务业各类公共支撑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合作业务的开展,以及品牌培育、标准制定等。各区县也要尽可能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扶持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直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信息服务业发展。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科技三项经费、自主创新资金、技术改造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资金的安排都要向信息服务业有所倾斜。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南京加快发展服务业行动纲要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5)132号)等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现阶段,对经过认定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具体认证办法由市信息服务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市场对信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信息商品流通、鼓励信息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完善信息服务业中介组织体系,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水平,努力形成有一定影响和特色的区域信息市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采用外包、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商品和服务。从信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市场管理、信息安全、信息获取和信息公开、信息服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完善信息服务业法制保障体系,真正使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