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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未备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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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山东省  
【发文字号】 青牧办发[2009]9号
【发布日期】 2009-01-20
【实施日期】 2009-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未备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备案工作,加强饲料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请按照省畜牧兽医局鲁牧饲发[2008]21号文《关于公布2008年度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未备案企业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未备案企业的原因、整改措施及拟予以注销的企业于3月10日前报市局饲料处(联系电话:85068091、联系人:刘永祥),核准后报省局注销。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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