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淀粉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淀粉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严密部署,迅速行动,抓好落实。一要明确检查范围和检查项目,确保无一遗漏;二要明确检查要求,确保不留死角;三要明确监督检查生产过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认真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四要明确检查时限,按时上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地)局务于1月24日前,将辖区淀粉生产企业抽取的样品分别送国家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和省质检院。
二、哈市辖区内的送国家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其它市(地)局送省质检院。
三、两家承检机构及各市(地)局务于2月3日下午2时前,分别将检验结果(见总局紧急通知附件3要求)、监督检查结果,上报到省局食品处。
联系人:李湘江
联系电话:0451-87979196、13796655880
电子邮箱:hljspc@163.com
国家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80号
联系电话:0451-88087596转8002
联系人:刘洪芳 手机:13199448385
许卓望 手机:13936253735
省质检院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25号
联系电话:0451-82513412、86087300、86087170
联系人:梁振芬 手机:13936569009
李东刚 手机:13836141038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关于开展淀粉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