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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建筑[2009]56号
【发布日期】 2009-01-20
【实施日期】 2009-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为配合建设部做好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下列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含县级市)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具体内容请在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查阅)。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须于2009年2月28日前在建设部网站上填报2008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报表一式一份报送市监理协会。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0日

  附件:

关于报送2008年度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粤建办管函[2009]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建设局,省属有关单位: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8]341号)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建设监理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我省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对未按时报送或不报报表的工程监理企业,我厅将依法处理并通报。
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开展本地区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催报、审核和汇总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工程监理企业统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请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送省建设信息中心,如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  三、2008年报表报送要求:
  1、工程监理企业须于2009年2月28日前报送2008年度数据,报送方式为网络上报送。
  2、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形成书面汇总表(共五份),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3月5日前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  3、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及有关资料请于2009年3月10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审核。其他企业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
  四、登录网址: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09年2月28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www.mohurd.gov.cn)上的"行业统计"栏建设工程监理平台,按《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送数据负责。
  五、登录密码领取:
  1、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纸质报表送省建设信息中心审核,登录的用户编号及密码采用原用户编号及密码,如属首次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软件的或遗失用户编号及密码的省属工程监理企业,可致电省建设信息中心查询。
  2、各市工程监理企业如遗失统计软件登录用户编号及用户密码,可致电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用户编号及用户密码。
  六、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冯育文,电话:87250824,13760885133,传真:87251025,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9楼901室(沙河顶19路军牌坊旁),电子邮箱:fengyw@gdcic.net。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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