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流通业的创新和发展,着力扩大消费,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7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加快构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城市现代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城乡居民便利安全消费,力争2009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左右。
二、工作重点
(一)构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扩大农村消费
1.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及时筛选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承办企业,积极争取农家店建设规划、财政扶持资金,发展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直营或加盟连锁。督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加大投入,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增加配送品种,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推动烟草、盐业、医药、邮政、粮食经营网络与农家店连锁经营网络进行有效整合,真正实现“一网多用”。力争到2011年新建农家店1500个,实现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90%的村庄。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挥应有的成效,为农民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继续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挂帅,成立由经贸、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家电销售、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投诉,及时改进工作,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全市统一的宣传计划、宣传内容,组织全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将家电下乡实施期限、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标准、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要制定家电下乡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对各县(市、区)家电下乡推广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要加强对家电销售、维修服务网点的检查,督促企业搞好家电促销、产品维修、退换货处理等多方面的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力争2009年至2011年实现“家电下乡”销售额2亿元,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600万元。
3.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重点抓好一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设施。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
(二)完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1.加快城市商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商品齐全、销售金额大的连锁店建设;加快大型商业网点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商业企业集团来聊经营,提升全市商业规模和档次。大力发展休闲餐饮业,积极引进连锁餐饮品牌店,加快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水平高的大型餐饮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社区商业发展,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的社区商店、餐饮、维修、洗浴等服务设施,争创省级示范商业社区。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选择部分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满足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的需要。
2.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培植汽车、家居、家电、金银珠宝等消费热点,引导企业调整商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餐饮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型消费方式,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
3.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组织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销活动,加大促销力度,扩大市场销售。积极促进会展业发展,继续举办汽车展销、商品促销等活动。
(三)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
1.努力培植大型流通企业,拓宽消费渠道。支持大型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扩大销售网络,实现快速扩张,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组织企业积极参与“银企合作”,支持企业争取国家、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国家有关流通企业的减负政策,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力争到2010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3户。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
2.推进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引导市场开办单位招商引资,建设仓储、分拣、加工、物流、信息系统,创建品牌,扩大规模,培育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连接城乡、规模大、档次高的现代专业批发市场,增强流通业对一二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重点抓好一批规模庞大、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的市场经营设施、信息系统、物流系统改造升级,提高成交额,扩大辐射区,带动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市场与加工互相带动的格局。力争到2010年,全市年成交额过65亿元的批发市场达到3户。
3.推动工商企业联手共同开拓市场。组织大型流通企业与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搞好对接,开展“名品进名店,名店销名品”、“品牌产品下乡”活动,倡导“聊城人买聊城货”的消费理念,在大卖场、连锁超市设立纺织、食品等地方产品专柜,将地方产化肥、农膜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经营网络,提高我市地方产品的销售份额。
(四)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1.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生猪、酒类等重要商品的管理,提高商品质量,规范经营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促使城乡居民放心消费。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2.加强市场监管,改善交易环境。积极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
(五)完善市场监测体系,维护市场稳定
1.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制度,建立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提供真实权威的信息,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需求,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2.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建立重要商品市场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建立应急调控反映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级要建立粮油、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确保10天的市场供应量,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搞活流通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切入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商贸流通工作的重要性,把搞活流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摆到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好流通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流通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协调、制定和落实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要对流通企业申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予以重点扶持。财政部门要落实国家、省政府已出台的“万村千乡”、“家电下乡”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采取先征后返、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重点流通招商引资项目。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帐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投资创业,优化投资环境;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继续搞好动产抵押登记,完善股权出资登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简化连锁门店登记、注册、办证手续的政策。规划部门要按照《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聊城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依法选址,批准大型商业网点项目建设。物价部门要尽快落实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停止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从严查处变相收费、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土部门对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建商贸流通项目,要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有关政策优先提供用地;流通企业经营场所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须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