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重庆市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彭水府办发〔2009〕18号
【发布日期】 2009-01-20
【实施日期】 2009-01-20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据县气象局预报,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1月20日至26日期间,我县将有一次强降温天气过程,过程降温可达5—7℃,海拔500米以上地区将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并伴有道路结冰,县气象局已连续三天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为积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突出重点,切实把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气象信息预警和发布 县气象局要加强会商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雨雪低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彭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通过滚动字幕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科普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努力做好各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交通运输和电力设施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领域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矿山、水库、市政设施、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力度,努力消除雨雪低温安全隐患。特别是当前正值春运,人员出行频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压力增大,县交委和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冰冻雪雾灾害天气可能对道路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主要公路干线、高海拔线路和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巡查力度,适时启动交通管控,严查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组织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设立警示标识等措施,及时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尽力减少低温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拥堵情况的发生。县供电公司要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各种化雪融冰措施,防止输供电中断。 四、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低温雨雪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特别是要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敬老院和破旧危房等的除险加固工作,要关心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的添衣保暖。水务、燃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织对全县的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检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县商委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满足市场需求。县卫生局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恶劣气象条件下群众就医需要。县民政局要及时调集、筹备抗灾救灾物资,一旦受灾,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农林、畜牧部门要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和越冬农作物、果树的防冻指导工作,努力减少雨雪低温天气造成的损失。 五、进一步安排好应急值守工作 降温降雪天气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收集灾害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