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20
【实施日期】 2009-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办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办系统过一个详和、安全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记“责任重于泰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和专职人员要全力以赴做好具体工作,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必须早整改、早防患。
  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人防系统干部职工、承租经营户的安全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演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预防为主,认真搞好自查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立足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节前,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搞好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完成情况于2009年1月23日15时前书面报市办秘书处、工程建设管理处。
  四、严格节日值班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值班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要定时巡逻检查;要及时准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各单位正、副职领导春节期间一般不要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办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各单位在1月23日15时前将春节值班表及领导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报秘书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各一份。
  春节放假期间,每天下午15:30前向市人防办值班室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以上通知,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