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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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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市场建设的意见》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市场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促进商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市场建设的意见

  市场是连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在资源优化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为解决我市市场规模小、档次低,专业市场少,市场经营结构不优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断增强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和聚合辐射能力,促进商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两个率先、一个努力”为目标,抓住战略机遇,实施市场资源优化组合,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增强市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形成一批体制、业态新型,辐射力强,规范化、现代化、规模化的大型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
  ㈡发展目标: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市城区范围内改造、新建6个农贸市场,建设3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文化娱乐市场、9个商贸和餐饮市场,扩建1个汽车市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22%以上。
  二、市场建设的原则
  坚持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功能齐全、市场建设和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批次分层次发展,逐步形成重点和区域性市场相结合、大中小市场相结合、综合与专业市场相结合、批发与零售市场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功能、全方位、开放式的市场体系。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以及“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设市场。
  三、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
  ㈠搞好市场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市场网络
  1、加快城区市场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市场。
  ①改造、新建、关闭一批农贸市场。改造市总工会农贸市场、原沙土农贸市场、东风集贸市场和四眼井农贸市场;在城南办周家附近、经济开发区、白竹路富塘环山等处各规划新建一个市场;关闭周家临时菜市场、解放西路菜市场。
  ②规划建设一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新欣北大道旁建设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功能为:蔬菜、水产品、农副产品及干货、粮油、大米等面向本地及周边省市的批发经营,城区的豆制品定点加工、批发。规划建设1个米粉定点加工市场,城区的米粉在该市场定点加工生产和批发;规划建设1个活禽(畜)定点宰杀批发市场,城区活禽(畜)集中在该市场宰杀、批发。
  ③规划建设一批物流钢材市场。在袁河工业平台规划建设一个占地1162亩、投资6亿元的物流钢材交易市场;仙女湖区新建面积200万平方米的中心物流园区;经济开发区新建占地300亩的保税物流园区,在新欣大道旁规划建设20万平方米市域商业配送市场,天润物流市场扩建5万平方米。
  ④发展汽车市场。在九鼎汽车大市场发展货车和二手车交易市场。
  ⑤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娱乐市场。在城区兴建一座标志性的艺术剧院;投资新建“仙女湖”香港万豪美食娱乐城;新建暨阳大型娱乐城;新建一个图书市场。
  ⑥加快商贸市场建设。一是加快市区中心商贸区建设。发展和新建三个市级商业中心,完善以城南胜利路为主的市级商业中心,加快步步高大型超市建设,调整晶港城购物中心、天工商城、夏威夷女人街和中兴超市经营结构;规划建设城北中山路市级商业·商务中心;规划建设劳动北路市级商务中心。新建城东新城大道旁43万平方米次商业中心、仙来区5万平方米次商业中心和仙女湖区118万平方米次商业中心等三个次商业中心。二是规划建设一批商贸和餐饮市场。在仙来中大道和劳动北路交叉处建设沃尔玛购物广场;在仙来中大道旁建设服务业总部经济大楼;在劳动路旁建设3-5幢高层商务大楼,总部经济、金融机构和商业网点集中于此,形成金融商务中心;仙女湖大道两边规划建设3家旅游购物商场;加快融城大酒店的建设;新建中山路星级酒店;新建新欣大道旁星级酒店;在仰天岗区域内新建两个星级大酒店;在青年路旁新建一个美食市场。
  2、加快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为着力点,积极建设培育农村流通合作服务组织和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供销一体化农产品龙头企业,扶持和发展一批服务于“三农”的流通企业,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在全市乡镇开设农家连锁店300家、家电连锁店100家、餐饮连锁店100家,推进城乡连锁经营。
  ㈡狠抓现有其他市场的提升改造,不断完善市场功能
  按照改造设施、完善功能、整治环境、注重服务的思路,加强现有市场的提升改造。各市场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改造完善市场卫生安全设施、计量检测设施、储存保鲜设施、运输设施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电子商务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等,建立健全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档次,适应现代流通发展的需要。各县(区)、管委会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把市场改造提升与城镇发展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城镇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促进现有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㈢着力加强诚信建设,打造专业特色市场
  推进诚信建设,教育和引导市场经营户牢固树立“以诚信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观念,积极开展“讲信誉、比质量”活动,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交易的良好风气,塑造市场良好形象,提高市场信誉度。加强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整治市场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建设诚信市场。立足我市特色资源、特色产业、骨干产品、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大力发展专业市场,配套发展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市场+基地的良好格局,打造一批实力强、信誉高、成长性好的专业特色市场,增强市场的竞争力、生命力和辐射力,促进市场发展壮大。
  ㈣集中力量培育市场品牌,增强重点市场的骨干支撑作用
  选择一批竞争力强、辐射度高、成长性好的市场进行重点培育,使其尽快发展成为年交易额超5亿元、10亿元的骨干大市场。积极引导重点市场发展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产销结合,走专业化经营道路。大力推进重点市场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等批发经营形式,引入物流配送、流通加工、采购服务等多样性的服务功能,发展以供应链为基础的采购配送网络、电子商务等多样化的新型商业形式。强化市场的展览展示、商品信息服务、购销代理等多种交易服务功能,逐步推广竞买制、拍卖制、仓单交易等多种现代交易方式,适应流通现代化的要求。
  四、工作措施
  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各县(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骨干市场要给予具体的帮扶政策,在市场改造提升、配套设施建设、举办展会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要优化对市场的服务,加强协调配合,抓好扶持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新余市加快经济发展优惠办法》(余府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
  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场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市场建设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引导扶持。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市规划局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规划;市发改委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编制和立项;市外经贸局和市招商局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汇编并组织招商;市建设局负责对市场建设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市场用地;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的工商管理;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场的环境管理;市交通局负责物流园区和物流市场的建设和指导;市文化局负责文化娱乐市场的建设和指导;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的建设和指导;市供销社负责农资市场的建设和指导。
  ㈢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各县(区)、管委会要在各重点专业市场设立管理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为市场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不得对重点专业市场进行多头重复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工作,及时掌握重点市场、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和发展动态,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㈣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各类商品市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市场建设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凡在城区范围内新建的市场,由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提出项目,经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后确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对商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市场协会、个私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信息交流、行业自律、沟通政府等职能,全面提高市场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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