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咸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市“双创”成果,营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节日城乡环境,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月的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市政道路、绿带、广场、绿地和居住小区清扫保洁不力,垃圾清运不及时,占道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广告、横幅乱悬乱挂,沿街拆迁和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放,建筑垃圾乱抛洒,集贸市场卫生环境差、秩序乱,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及乡村垃圾乱倒堆放等。
二、责任分工
1、市城建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秦都区政府、渭城区政府配合,全面清理绿化带、绿篱、绿地内的垃圾,增加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清扫次数,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开展全天候、无假日保洁;全面排查、修补市区道路坑槽,检修路灯、公厕、排水等公共设施;做好城市广场、立交桥、四大门美化工作,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
2、市建设规划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高新区管委会、秦都区政府、渭城区政府配合,对市区所有沿街建筑立面、楼体、广告牌匾进行检查,对楼体破旧、影响城市面貌的要责成相关单位组织清洗和粉刷,对非法设置、过期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坚决拆除。
3、市建设规划局、市旧城办分头负责,对市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逐一进行检查,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建筑扬尘和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裸露。
4、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市容秩序大整顿,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制止出店经营,治理乱贴乱画乱挂,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乱抛洒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5、市房产局负责,对物管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小区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重点加大对沿街小区阳台、楼顶垃圾的清理,营造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6、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全面整治境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平整路面,疏导积水,铲除路边杂草,清理两侧杂物,搞好绿化美化工作。
7、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在全市城乡开展迎新春交通安全及运输秩序大整顿活动,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超载、违规驾驶、违规鸣笛、违章载客、挤占公交站亭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交通秩序正常。
8、市环保局负责,市煤炭局配合,对城乡露天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其它污染治理,确保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9、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配合,规范集贸市场,整治城乡废品收购站、废品堆积场所的卫生,净化、美化城乡环境。
10、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咸部队、大专院校以及每个家庭,要全面动员,对本单位、机关大院、单位家属区等区域彻底清扫,并落实保洁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11、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本次活动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织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县城、乡镇和村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切实抓好辖区内县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和各单位、小区院内环境卫生。
三、组织领导
这次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迎新年、树形象的一次重要活动,更是一项抓巩固、抓提高、促“双创”的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层层动员,迅速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城乡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春节前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春节期间市容环卫管理、市场管理和交通管理井然有序,春节后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市“双创”办要每天检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通报批评,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级新闻媒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宣传典型,曝光落后,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每天下午5∶00前报市“双创”办(电话:33175899,联系人:李旭、李艳妮)。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