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严厉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迎接国家第九次卫片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严厉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迎接国家第九次卫片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惠州市严厉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迎接国家第九次卫片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惠州市严厉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迎接国家第九次卫片检查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督查广州局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督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清拆违法建筑和复耕复绿工作,迎接全国第九次(省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根据《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特制订本迎检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根据《惠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市政府为这次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具体由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长、镇长(乡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这次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全力予以配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土地违法属地乡镇(办)政府包干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查处拆除、复耕复绿和维护稳定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作为、查处整改不力、失职失责的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检察机关对渎职、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对土地犯罪案件要快审快判,依法从严惩处;城管部门要全力配合参与清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第九次卫片图斑对土地违法行为认定处罚处理,提供拆除、复耕复绿具体数据并对所有查处整改违规用地建立档案资料;规划建设部门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单位不发放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发的必须吊销;供电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坚决不予供电;供水部门对违法用地建设坚决拆管并停止供水;工商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个人吊销营业执照;信访部门对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置;农业部门对违法用地复耕复绿进行检查督促;公安部门对聚众闹事、非法上访、阻挠执法、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三、检查验收,标准刚性
  通过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达到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占用耕地大幅度下降,要求国家第九次(省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面积比省第三次卫片检查下降80%以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下降10%以下,同时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措施坚决,严格执法
  (一)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各级政府要在前段清拆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深度和广度,按照第九次卫片图斑和外业核查,属于应该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坚决强制拆除,不放过一栋违法建筑、不遗漏一块违法土地。通过依法拆除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接受深刻教训。
  (二)切实抓好复耕复绿,确保实效。对清拆后的违法用地,属于耕地的要及时组织复耕,非耕地的,要及时组织复绿,对不具备种植条件的,要抓紧恢复土地原貌,改良土质,及时复耕复绿。已复耕复绿的要加强管理,提高成活率。属于建设用地的,拆除后要清理好现场,作为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依法报批出让。
  (三)严肃处理违法责任人。做到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要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对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土地违法犯罪责任人,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五、抓紧进度,按期完成
  (一)再动员再推进阶段(1月15日至1月24日)。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推进。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的查处整改情况,逐宗排查,该拆除的有无拆除,该复耕复绿的有无复耕复绿,已复耕复绿的有无管理好,做好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深入整改阶段(2月10日至3月20日)。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卫片图斑,对实地进行GPS定位核查和排查疏理,对每宗图斑进行说明,属于违法用地的要以书面报表方式提供给有关镇(办),对经过排查出来的应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应该复耕复绿的坚决保质保量复耕复绿,应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及时移送,确保达到百分之百拆除,百分之百复耕复绿,百分之百移送的严格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经过以拆除和复耕复绿为重点的查处整改阶段,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逐宗逐地块逐乡镇(办)检查验收,看应拆应复耕复绿的是否落实,与第三次卫片对比违法用地是否下降80%以上,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是否下降到10%以下,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是否有遗漏。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责令迅速整改。
  六、认真总结,迎接验收
  第二阶段整改结束后,各县、区要于3月20日前将查处整改情况以及相关表格报市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准备迎接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检查验收。
  七、几点要求
  国家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标准严、要求高,是对土地利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将于2009年4月对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个县、区进行实地抽查宗地档案、图斑,核对地块。我市是全省15个迎检城市之一,这次检查事关我市总体形象和保持国家文明城市的荣誉,而且将对检查不合格的县(区)、乡镇(办)主要负责人按15号令追究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全力投入,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思想不松懈、机构不撤销、人员不减少、工作不松劲,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舆论宣传。
  (二)要展开“地毯式”清理,以乡镇(办)为单位落实查处整改任务,对照图斑,逐宗清查,不放过任何单位和宗地,真正做到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该拆除的坚决限期拆除,该复耕复绿的坚决限期复耕复绿,该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坚决依法移送。
  (三)严格执行问责制。对违法用地和非法占用耕地严重地区、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不积极和不主动、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未能依期完成清拆和复耕复绿任务的领导和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按15号令和有关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对验收不合格、处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县(区)、乡镇(办),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对主要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防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要做到边查处整改,边发现和及时制止处理新的违法用地,要把有奖举报制度、巡查责任制、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从严打击,坚决防止违法用地反弹。
  (五)市、县(区)纪检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全程抓好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每个阶段都要落实督查督办措施,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要诫勉谈话,及时报告市政府并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六)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按照卫片图斑,每个图斑建立一宗档案,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反映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清拆、复耕复绿、对责任人处理结案报告等相关情况,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经得起检查和历史的检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