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延安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5%左右。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具体工作任务是:
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认真落实中省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继续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化肥、成品油、钢材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出台《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案》,积极做好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2、改进价格监测工作。按照延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延市价发(2008)203号)精神,做好整合后的价格监测工作。加强与价格监测点的工作联系,做好商品价格监测台帐的管理工作。继续抓好价格监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价格监测资料的利用率。
3、加强价格信息发布。认真做好延安市价格信息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特别要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4、推进价调基金工作。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拓宽征收领域,争取在中省企业有所突破;对恢复煤炭生产的县开征煤炭价调基金;进一步加大价调基金投放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扶持生产、平抑价格、补贴低收入群体等方面的作用,以有效拉动内需;加强价调基金管理,投放项目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2009年,市上确定吴起县为价调基金扶持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示范县,子长县为规范价调基金管理示范县。
5、落实油气电资源价格政策。认真落实中省成品油税费、天然气、电力价格改革政策。理顺天然气庭院工程工料费收费标准和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继续对全市资源类行业收费进行深入调研,初步提出涉及资源类产业收费的相关政策建议。
6、推进县城供水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我市新一轮县城供水价格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选择试点试行超计划用水加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增强节水意识。
7、推进环境保护收费改革。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不断提高排污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等环保收费征收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缴比例。
8、促进农民增收。围绕“三农”问题开展农产品成本、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和农资购买等方面的专项调研和信息服务工作,引导农民种植价高利大的农作物,以增加农民收益。完成烟叶生产成本、烟农种烟收益等情况的调查任务。
9、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配合中省继续开展收费清理工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0、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在继续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管理的同时,适当调整个别景区门票价格标准。
11、改进《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把《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与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停止和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
1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对民办学校进行合理分类,并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适当调整其收费标准。
13、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认真落实中省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在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等级管理,纠正和查处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等级及低等级医疗机构按高等级医疗机构收费的违规收费行为。
14、加强住房价费监管。加强政策性住房的价格管理,推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备案制度。
15、组织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费、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改进价费检查方式,对医药、电力、电信、交通(汽车驾校、客运站)、交警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16、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依法加大对商流企业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娱乐、网吧、洗浴、茶楼等服务业推行明码标价,对价格违法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17、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加大对价格举报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充实举报工作力量。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举报案件的快速反映处置能力。健全价格举报网络,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继续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全市联动、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搭建群众认可、社会关注的价格举报平台。
18、推进价格法制建设。积极配合中省搞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条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办法》等价格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配合省物价局做好《陕西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调研、论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19、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确保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的准确及成本监审工作的质量。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成本监审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尝试建立专家库,在成本监审工作中逐步引入专家评审制度。规范成本监审案卷制作工作,提高成本监审案卷质量,建立完善的分行业成本数据资料库。
20、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做好社会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双认定”材料的审核把关、转呈上报工作。拓宽价格认证工作领域,尽力推广银行抵押物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认证。继续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活动,力争全市半数以上价格认证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要求。做好价格认证业务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县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全市价格认证工作迈上新台阶。
21、抓好价格宣传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密切与党委宣传部门及各主流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新闻发布制度。
22、加强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促进价格工作科学发展。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调查研究为重点,促进物价系统作风大转变。以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主,带动物价系统各项工作创优争先。以改进干部培训方式为切入点,试行市、县区物价系统内部干部挂职培训、交流学习,不断提高物价干部综合素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成少数县成本队、认证中心机构建立和完善的任务,使市、县区物价机构和队伍更加稳定和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