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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自律公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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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建发[2009]14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自律公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胶南市规划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自律公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凡具备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单位,均应自觉执行本自律公约。
  二、市建委负责对全市的公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具体负责对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进行监督;各区市建设局(胶南市规划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监督,并在每季度后10天内将上季度监督情况汇报市建委规划设计处。电子邮箱:85785829@163.com,联系电话:85739955。
  三、市建委每年六月份对公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次,并根据公约执行情况,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区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的评价依据。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自律公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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