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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鲁牧药发〔2009〕2号文件通报农业部2008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牧办发〔2009〕11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鲁牧药发〔2009〕2号文件通报农业部2008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2008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通报的通知》(鲁牧药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8年第三季度全国兽药质量抽检中,我市共有青岛华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六和药业有限公司、青岛明珠制药有限公司、青岛新兴药业有限公司、青岛大元药业有限公司、青岛建达尔药业有限公司、青岛科牧制药有限公司七家企业12个批次的兽药产品被通报,在2008年的全国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涉及的企业和产品批次都是最多的一期。其中2批是山东所在企业成品库中抽检,10批为经营环节抽检。
  青岛华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省级重点监控企业认定标准,被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列为省级重点监控企业。通过对不合格产品项目分析:有6批是含量不足,占被通报产品的一半;有3批是批准文号问题,涉嫌编造套用文号;有3批是PH值、鉴别、标签说明书问题。这说明我市的兽药生产企业中,蓄意造假仍是兽药质量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要高度重视2008年第三季度兽药质量抽检产品合格率偏低的问题。兽药产品抽检不合格被农业部通报,对我市兽药行业形象和兽药生产企业本身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减少被农业部通报数量,维护我市兽药行业声誉。对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迅速进行查处,对青岛华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由胶南畜牧兽医局立案进行查处,加强日常监管。要按照文件要求,向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广泛传达、公布通报内容,向社会公开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信息;组织人员进行对照清查,发现通报中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没收销毁,努力净化兽药生产经营环境。
  请各有关市、区将查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我局药政药械处。
  传真电话:85065201。
  E-mail:yzyxchu@163.com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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