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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和项目进入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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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生物基地办〔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和项目进入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城区、开发区生物产业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下简称“基地”)建设,促进项目及企业入驻基地,加快基地项目建设,更好地为生物产业企业和项目服务,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市生物基地办”)现开展企业和项目进入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基地的项目和企业的要求
  凡申请进入基地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关于项目、企业、园区进入南宁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认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生物基地办(2009)2号)文件精神,该文件可登录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nanning.gov.cn/)查阅。
  二、企业和项目认定条件
  1.项目已获得当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或者具备核准或备案条件;
  2.项目须落实资金、土地、环保等建设条件,已经开工或具备立即开工条件;
  3.企业须编制项目投资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
  4.由当地生物产业主管部门或生物产业行业协会根据《关于项目、企业、园区进入南宁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认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提供推荐意见。
  三、企业和项目认定程序
  1.企业提交项目进入基地的认定申请报告;
  2.市生物基地办内部审核建设方案,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企业或项目业主;
  3.市生物基地办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生物基地办初审通过的建设方案;
  4.市生物基地办下文核准或认定。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浩波,5539213,5539215(传真),13768620099。电子信箱:jw_panhaobo@126.com。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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