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土地权证过户等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土地权证过户等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土地权证过户等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关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决定,强力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经研究,现就妥善处理当前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被收购企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证冻结和注销问题
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产业发展集团等9家市级收购补偿实施平台(以及今后由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收购补偿实施平台)和滨湖、崇安、南长、北塘等4个片区,对列入116家重点搬迁调整计划名单的企业实施收购补偿之后,对于被收购企业土地上的房屋等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各相关实施平台的书面申请和提供的收购补偿协议及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权证的冻结手续,以限制被收购企业以该等标的再行办理出租、抵押、转让等手续;在被收购企业残留房屋、设备完成拆除、处置之后,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各相关实施平台的书面申请和其他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权证的注销手续。
二、关于加快土地商业化规划及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问题
鉴于各收购补偿实施平台与市国土部门就土地收购储备前期业务形成的委托关系,其主要任务是完成储备土地的前期工作,因此实施平台不得成为房地产开发平台。为切实解决各实施平台融资的需要,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相关实施平台的书面申请和提供的收购补偿协议及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和原土地使用权证,及时对已由各相关实施平台收购的搬迁企业土地做好商业化规划方案,同时将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为各相关平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注销被收购企业原土地使用权证,为实施平台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除中央、省级以上的规费及按政策需统筹集中的资金以外,各相关实施平台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相关费用予以缓交。各实施平台收购的土地正式推向市场,均要在政府收回、注销各实施平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并经过规划部门重新规划、论证之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统一挂牌出让,以确保土地出让的规范化、合法化。
三、关于加快土地市场化推介和资金结算问题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对已完成商业化规划的搬迁企业土地进行市场化推介和挂牌上市工作,争取及时回笼资金。对已完成市场化出让的地块,优先保证相关收购平台垫付资金的结算,由市财政局按现行土地出让金管理有关规定定期核算,并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企业搬迁补偿成本核定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162号),结合拍卖资金到账进度,与各相关平台结算有关资金和费用;对于作为重点道桥建设或公共市政建设的用地,在明确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生效后,由负责项目实施的建设单位或用地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按《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企业搬迁补偿成本核定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162号),与各相关平台结算有关资金和费用。
四、关于已注销权证的土地租金问题
为保全国有资产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租赁国有土地的原承租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不论该土地权证是否过户或注销,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继续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或按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已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规定,履约执行至向收购平台(或其指定的接收单位)完全交地或停止使用该土地为止。
五、关于搬迁调整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问题
凡列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计划的企业,要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等问题。要以各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关于退城进园企业职工权益问题协调会议纪要》(锡政会纪(2008)93号)明确的原则、办法和要求,负责做好有关方案的拟订、申报、组织实施及职工的稳定协调工作;企业所在地政府和市调整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法制办、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政策指导和稳定协调工作,企业对应的收购补偿平台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六、关于国有土地资产处置问题
对土地使用权属于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但由搬迁企业租赁使用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证应由各土地使用权所属企业在搬迁企业和所对应的收购补偿实施平台签订正式收购补偿协议后,及时交与所对应的收购补偿实施平台。各土地使用权所属企业对于在注册资本中原土地出资部分因退城进园而引起的缺口,已有处理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的,按批准意见执行;没有处理方案或处理方案未经批准的,向市政府递交专题报告,经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附件:
无锡市市区工业布局调整搬迁企业及收购平台名单
收购平台名单
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补偿以下39家企业)
1.无锡海恒纺织有限公司(原江南一棉)
2.蒂斯曼柠檬酸股份有限公司(罗氏中亚)
3.江苏省无锡探矿机械总厂
4.无锡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无锡阳恒化工有限公司
7.无锡震宇化工有限公司
8.罗地亚化工有限公司
9.无锡力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0.无锡市造漆厂
11.无锡市高润杰化学有限公司-炼油厂
12.新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3.无锡盛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无锡采煤机械厂)
14.无锡赛福天钢绳有限公司
15.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6.无锡市亨盛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17.无锡龙力机械有限公司
18.无锡威克集团有限公司铸热分厂
19.无锡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20.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
21.无锡恒源木业包装有限公司
22.无锡市第三针织厂
23.无锡市第五毛纺织厂
24.无锡市第三毛纺厂
25.无锡市第二丝织厂
26.无锡太极集团二分厂
27.TCL数码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28.无锡市雄狮搪瓷有限公司
29.无锡市天平工业搪瓷厂
30.无锡市新东塑料管道制品有限公司
31.无锡市光荣塑料造粒有限公司
32.无锡格兰塑机制造有限公司(小格兰)
33.无锡恒泰丝绸印染服饰联合厂
34.维新漂染有限公司
35.无锡市嘉泰制丝针织服装厂
36.无锡明达电器有限公司
37.无锡杰能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8.无锡飞马塑业有限公司(转宏源集团操作)
39.无锡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转山禾集团操作)
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补偿以下9家企业)
1.江苏省无锡船厂有限公司
2.无锡市小天鹅精密铸造厂
3.无锡市丝绸印染总厂
4.无锡市橡胶厂
5.无锡石化总厂
6.无锡迪爱生环氧有限公司
7.无锡中天针织有限责任公司
8.无锡格兰机械有限公司(大格兰)
9.无锡市第一毛纺织染厂(由国联集团转来)
三、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补偿以下4家企业)
1.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
2.无锡焦化厂
3.无锡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4.无锡市尧龙无线电变压器厂
四、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补偿以下3家企业)
1.无锡和新织造有限公司
2.无锡市晨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无锡电度表厂有限公司
五、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补偿以下2家企业)
1.无锡新海浪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2.无锡华众玻璃有限公司
六、国联集团(收购补偿以下12家企业)
1.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
2.无锡力源压缩机有限公司
3.无锡市第一棉纺织厂
4.新联兴纺织有限公司
5.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
6.无锡市第三棉纺织厂
7.无锡市第四棉纺织厂
8.无锡协新集团有限公司
9.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10.无锡猫头鹰纺织器材公司
11.宏源股份第三纺织机械厂
12.无锡天元实业总公司
七、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收购补偿以下5家企业)
1.无锡诺曼时装有限公司
2.无锡市第四纺织机械厂
3.无锡协联针织有限责任公司
4.瓦尔特(无锡)有限公司
5.江苏金南集团无锡交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无锡市惠山古镇保护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收购补偿以下2家企业)
1.无锡市巨龙塑化有限公司
2.无锡市无线电五厂
九、无锡市惠山青龙山保护建设办公室(收购补偿以下1家企业)
1.无锡阿尔梅新材料有限公司
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政府(收购补偿以下2家企业)
1.威尔登手套服饰有限公司
2.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
十一、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政府(收购补偿以下8家企业)
1.无锡市电线厂
2.星火制衣有限公司
3.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4.无锡双毛创意毛纺织染有限公司
5.无锡市第二制药厂
6.无锡市龄辉铸造厂
7.无锡江大科技产业集团
8.无锡市第四毛纺厂
十二、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收购补偿以下22家企业)
1.无锡市万迪动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无锡绸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丝)
3.无锡市船用电器厂
4.无锡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5.无锡市铸造厂有限公司
6.无锡市东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7.无锡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无锡华洋滚动轴承有限公司
9.无锡市叶片厂
10.无锡中萃食品有限公司
11.无锡市粮食机械厂
12.无锡石油化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橡胶制品生产区(南片8家)
13.无锡市南洋减震器厂
14.无锡市华通气动制造有限公司
15.无锡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16.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17.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市产业发展集团转来)
18.无锡钻探工具厂(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转来)
19.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锡柴铸造分公司(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转来)
20.无锡市港口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转来)
21.无锡市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港务七区,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转来)
22.无锡煤矿机械厂有限公司(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转来)
十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收购补偿以下7家企业)
1.无锡外贸印刷有限公司
2.无锡宇新机械有限公司
3.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公司
4.江苏宏源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5.无锡市华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6.无锡阿贝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7.无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