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2008年中央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转下达贵州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8)2330号)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截至2009年1月19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沼气建设586口,占计划的8.88%,在建3061口,占计划的46.4%;建成乡村服务网点12个,占计划的40%;完工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建设3个,占计划的17%,余下的已全部动工。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市的各项建设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全省挂末。为使这些建设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现就进一步抓好全市2008年中央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定了加快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10项扩大内需的措施,以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8年四季度中央增加安排投资1000亿元,其中30亿元投入农村沼气建设。我市获得了1093万元投资,建设农村沼气池6600口、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30个、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0个、联户沼气工程7个。这些项目的实施进度,中央和省非常重视,中央于2008年12月派出督查组到我省进行了督查,省农业厅于2009年1月16日专门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2009年2月28日前,我市要全面完成这批中央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从当前调度的情况看,要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时间特别紧,难度特别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上来,把中央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紧抓好,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二、大力宣传,积极动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好发动群众的工作,鼓励农民投资投劳,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当前,正值春节期间,各地要做好正月初一到十五的群众动员工作,动员群众大年初二过后就要恢复施工,争取宝贵的时间,保证建设工期。今年,国家把新增沼气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从1500元/口提高到2250元/口,各地要向群众讲清、讲透,让群众真正体会到,这是党和国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次难得的大好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使其自觉地投入到工程建设当中去。
三、强化措施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是新增沼气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总体协调和调度工作。各级农业部门是业务主体,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对项目组织实施负总责。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到村、到户,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凡是因工作不力,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工期延迟等情况,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落实配套资金。中央和省已明确,每口农村沼气池建设资金,中央补助1500元/口,余下的75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4∶3∶3比例配套,各级具体配套的资金为每口省级300元、市级225元、县级225元,省级配套资金即将下拨,市级配套资金将从2009年的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中优先安排。各县、特区、区要按照上级要求,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将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盘子,足额给予配套。
(三)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信息反馈制度,实行项目周报制度,每周五18时前,各级要将项目进度情况逐级报市农业局能源办公室,由市农业局能源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和省能源办。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专人管理档案和数据统计工作,要按照上级农业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以便核查和跟踪服务。
四、加强监管和督查工作
新增国债资金的管理非常严格,是高压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加强管理,要按照2008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市加强农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管好用好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和封闭运行,以实物形式足额补助到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等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自查。春节过后,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特区、区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确保我市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