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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试行)

  重点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壮大产业规模、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执行力,为重点企业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服务,支持重点企业扎根荆门并不断发展壮大,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鄂政发(2008)71号)精神,现就开展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作出如下规定:
  一、享受直通车服务的重点企业,必须是年实现税金超过1千万元或在荆注册生产经营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或有投资过亿元在建项目的企业。
  二、享受直通车服务的重点企业名单,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拟定,经有关部门核实后报市政府确定。名单定期对外公布,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首批纳入直通车服务的为重点工业企业和商贸龙头企业,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以后视情况分批纳入。
  三、建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加强对直通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四、建立部门负责制度。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指定相关机构和联络员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其主要职责: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通报涉及企业的政策法规,提醒办理事项,协助企业办理各项手续等。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等要对重点企业公开,以方便企业联络,接受企业监督。
  五、建立直通直达制度。企业办理事项,按现行规定应当在县(市、区)办理的,由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办理;需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解决的,由受理业务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提请协调;分管副秘书长认为问题重大,直接提请分管副市长协调解决;特别重大的问题,直接提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协调解决。
  六、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事项由主办部门统一接件、统一受理,实行“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分头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最终审批单位为并联审批主办部门。企业提交的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跨部门审批事项,也可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办理,相关部门按照协调意见分别落实。
  七、建立引领陪同服务制度。重点企业需报省、国家审批的限上项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指派专人引领企业负责人到省、国家有关部门,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实行点到服务制度。重点企业遇到疑难问题,可直接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政府领导为其协调和服务。被点到的有关部门或领导应积极为企业服务,不得推诿、拖延和拒绝,必要时可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九、实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各职能部门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中,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对国家实行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管理的项目,及时掌握项目进程,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主动协助企业协调解决前期咨询、市场准入、规划选址、征地、环评、竣工验收、注册等方面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全程跟踪,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十、完善督察制度。市监察局要将各地、各有关部门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情况作为效能督察的重要内容,一并组织实施。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办事时间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对所在单位公开曝光。
  十一、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直通车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催办、督办、协办重点企业提出的服务请求,每半年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企业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十二、建立统计制度。市统计局对纳入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十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具体措施,报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各地可比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  附:

荆门市第一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重点企业名单(63家)

  中省企业(7 家)
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荆门分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  2、荆门热电厂
  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
  4、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
  5、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  6、中化建矿业有限公司
  7、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
  市直企业(8 家)
  8、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  11、荆门市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  12、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
  13、湖北金城集团
  14、东方百货大厦
  15、荆门中商百货
  京山县(10家)
  16、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  17、京山轻机集团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  18、湖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
  19、湖北华尔靓浦项硅科技有限公司
  20、湖北京山恒达实业有限公司
  21、京山县伟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
  22、戴蒙德电力机械(湖北)有限公司
  23、京山县全兴米业有限公司
  24、凯迪集团
  25、中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沙洋县(7家)
  26、荆门市洪森实业有限公司
  27、湖北荆玻股份有限公司
  28、沙洋(武汉)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
  29、湖北秦江集团
  30、沙洋凤池米业有限公司
  31、湖北明弘建材有限公司
  32、楚玉食品有限公司
  钟祥市(17家)
  33、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
  34、中粮祥瑞粮油工业(荆门)有限公司
  35、湖北金福祥纺织有限公司
  36、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
  37、湖北钟厦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38、湖北楚兴化工有限公司
  39、湖北省宏发米业公司
  40、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
  41、钟祥维新纺织有限公司
  42、湖北广源食品有限公司
  43、钟祥市亨达棉织有限公司
  44、钟祥市柴湖矿业有限公司
  45、钟祥市柴湖镇丝钉厂
  46、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
  47、汇源钟祥有限公司
  48、盘龙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49、湖北立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东宝区(9家)
  50、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已列入全省首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
  51、湖北宝源集团有限公司
  52、荆门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  53、荆门银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54、荆门市杨家桥生猪屠宰场
  55、湖北荆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56、荆门市新桥实业有限公司
  57、荆门市维佳化工有限公司
  58、荆门市鑫丰实业总公司
  掇刀区(2 家)
  59、湖北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60、荆门市渝楚化工有限公司
  荆门经济开发区(3 家)
  6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62、李宁(荆门)工业园
  63、湖北金龙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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