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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委发〔2008〕19号文件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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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阜新市其他机构  辽宁省  
【发文字号】 阜政办发[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委发〔2008〕19号文件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8)19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委发(2008)19号文件工作分工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6号)精神,做好涉及我市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对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省委、省政府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确定的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责任予以明确,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由“一把手”负总责,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研究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省里在其它方面的支持。
  二、市政府将落实突破辽西北战略重点工作情况确定为对各单位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  附件:突破辽西北战略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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