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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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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粤经贸运行〔2009〕68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贸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尽早扭转工业商贸经济增速下滑趋势,现对做好当前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做出以下通知:
  一、尽快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的总体目标,尽早确定本地区2009年度工业商贸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任务清晰,措施对路,特别是要细化一季度应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务求开好局。
  二、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结合本地区工业商贸经济的特点,加强对经济运行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准确判断经济运行拐点。重点监测电力、煤炭、油品、运输和主要原材料供求变化情况,分析与经济运行的内在关系。要密切关注第一季度,特别是2月份的工业商贸经济走势。
  三、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实时了解本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企业订单、原辅材料库存、新购进原材料等变化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特别要关注春节过后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防止出现大量返城农民工失业现象。
  四、建立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各地要在2月6日前,将本年度工业商贸经济工作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有关措施报送我委。每月3日前,将本地区上月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和有关数据报送我委。对本地大型骨干企业出现的停工停产、大面积减产、大幅裁员、复工复产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送。
  各地经贸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帮助返城农民工就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采取措施抓紧抓好。省经贸委将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及时通报全省工业商贸经济运行情况,帮助各地共度难关。
  联系人:叶护华、童雕
  联系电话:020-83133395、020-83135824
  传真电话:020-83135891
  电子邮箱:yxc@gdet.gov.cn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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