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提报月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青土资房办发〔2009〕7号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的要求以及我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定于从2009年1月份开始,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须定期提报下月重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报送内容及数量
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围绕全市阶段性工作重点,确定本单位、部门下月重点工作。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每月报送数量2条,同时提报需分管市领导了解或给予指导和支持的重点事项。
二、 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单位于每月21日前,研究确定下月重点工作和拟向分管市领导提报的重点事项,填写《月度重点工作和分管市领导每月信息需求要点提报单》,通过金宏网报送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殿玺、王忠琦,联系电话:82663031、82663286)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