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停止婴幼儿奶粉市场日监测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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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停止婴幼儿奶粉市场日监测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重点流通企业: 接省政府应急办电话通知(李涛,电话:0311-87902680):经与国务院应急办请示,自即日起,如无发生婴幼儿奶粉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暂停止执行婴幼儿奶粉市场日监测报告制度。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关于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商务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2009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