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停止婴幼儿奶粉市场日监测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停止婴幼儿奶粉市场日监测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重点流通企业:
  接省政府应急办电话通知(李涛,电话:0311-87902680):经与国务院应急办请示,自即日起,如无发生婴幼儿奶粉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暂停止执行婴幼儿奶粉市场日监测报告制度。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关于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商务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2009年01月22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