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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荒山绿化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辽宁省  
【发文字号】 朝政办明电〔2009〕8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荒山绿化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  朝政办明电〔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顺利实施500万亩荒山绿化工程,切实做好2009年春季造林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荒山绿化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及要求
  1. 荒山绿化总体规划设计完成情况,要求全部任务分年度落实到乡。
  2. 书面正式荒山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3. 建立荒山绿化组织有关情况(要有正式文件)。
  4. 2009年造林绿化设计完成情况,要求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并具有小班调查卡、小班设计图、小班造林施工设计。现场抽查小班设计质量。
  5.2009年春季造林绿化安排情况,主要检查造林设计。
  6.苗木、种籽准备情况:
  (1)全年苗木计划安排情况,包括现有苗木情况和育苗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育苗、飞播种籽准备情况。
  (3)春季造林苗木准备情况,包括现有苗木情况和外调苗木计划安排情况。
  7.为确保成活率,春季造林采取的主要措施:
  (1)抗旱造林物资准备情况,抗旱技术措施等。
  (2)保水剂、生根粉、兔鼠防啃剂等物资准备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简要汇报后,查阅有关资料,查看部分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与县(市)区政府交换意见。
  三、督查时间
  自2009年2月1日始(正月初七),依次为建平县、凌源市、喀左县、北票市、朝阳县、龙城区、双塔区,具体到达各县(市)区的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林业局联合组成。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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