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荒山绿化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朝政办明电〔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顺利实施500万亩荒山绿化工程,切实做好2009年春季造林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荒山绿化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及要求
1. 荒山绿化总体规划设计完成情况,要求全部任务分年度落实到乡。
2. 书面正式荒山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3. 建立荒山绿化组织有关情况(要有正式文件)。
4. 2009年造林绿化设计完成情况,要求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并具有小班调查卡、小班设计图、小班造林施工设计。现场抽查小班设计质量。
5.2009年春季造林绿化安排情况,主要检查造林设计。
6.苗木、种籽准备情况:
(1)全年苗木计划安排情况,包括现有苗木情况和育苗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育苗、飞播种籽准备情况。
(3)春季造林苗木准备情况,包括现有苗木情况和外调苗木计划安排情况。
7.为确保成活率,春季造林采取的主要措施:
(1)抗旱造林物资准备情况,抗旱技术措施等。
(2)保水剂、生根粉、兔鼠防啃剂等物资准备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简要汇报后,查阅有关资料,查看部分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与县(市)区政府交换意见。
三、督查时间
自2009年2月1日始(正月初七),依次为建平县、凌源市、喀左县、北票市、朝阳县、龙城区、双塔区,具体到达各县(市)区的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林业局联合组成。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