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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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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9〕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2009年是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创一流、争当全国应急管理工作排头兵关键的一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化“一案三制”体系建设,着力在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重点,改革创新,聚精会神探索应急管理工作规律,全力以赴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一案三制”建设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认真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高专项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尽快出台《广东省应急预案演练指南》,编写《应急预案演练脚本》,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广州、佛山、东莞、汕尾等承担2010年亚运会比赛任务的市要认真组织编制亚运会相关专项预案。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省应急委成员单位(除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外)要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建工作。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以颁布实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为契机,抓紧研究制订各项配套规定,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二、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进度。加快建设省应急平台;加强对应急平台建设试点单位的指导,通过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全省应急平台建设,确保2009年年底前,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二)建立应急平台管理制度。抓紧出台应急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全省应急平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以“一网五库”为基础,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充实、更新应急平台数据库。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到200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东莞、中山市镇级人民政府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制订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对信息员的培训等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通过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等途径,拓宽信息报送渠道。
  (四)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
  四、建立健全“四预”体系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制订科学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加大装备建设投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三)加强预报体系建设。完善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人员训练和设备的配置;制订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有效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以基层救援专业队伍、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具体职责,配备必要装备;制订应急志愿者行动纲要,强化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探索包括募集应急管理基金等在内的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峰值需求大、储备条件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特殊的应急物资,统一建立生产能力储备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
  (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南,指导各地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六、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建立省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依托省内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技术机构等,组建一批省级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公共安全科技攻关,为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立省应急管理研究体系。通过建立应急管理学术研究组织,依托高等院校举办应急管理论坛等方式,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应急管理产、学、研结合,最大程度缩短应急管理工作探索期。
  七、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一)拓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范围。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国际和区域合作交流,进一步推进与香港、澳门的应急管理合作,推动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工作制度。落实粤港、粤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2009年我省与加拿大卑诗省应急管理合作年会,粤港、粤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专责小组年会的筹备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三)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作用。利用已经建立的区域合作渠道,有效推动双方应急管理专家互访、应急管理人员交流学习等,共同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八、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一)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形式。利用省政府应急办网站,充实应急模拟等栏目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公共安全体验馆,普及应对突发事件常识;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设立应急管理宣教专栏等形式,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教力度。
  (二)拓宽应急管理培训途径。依托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选派应急管理高层人员到国外培训;推进应急管理学院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及高层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依托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领域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三)完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组织编写系统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全面提高培训水平。
  (四)壮大应急管理宣讲员队伍。充分依托应急管理志愿者队伍、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壮大应急管理宣讲员队伍,加大宣讲力度,提高宣讲效果。
  九、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大指导力度,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推广“五个一”示范点典型经验。精心挖掘提炼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示范点(每个地级以上市确定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典型经验,适时召开全省现场会予以推广,扩大先进示范点的辐射作用;适应新形势需要,适时增加示范点的试点内容,不断提高示范标准;尽快出台推进“五个一”示范点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快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步伐。
  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一)加强考核。抓紧出台《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评估。
  (二)加强督查。组织工作小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适时派出检查组,检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壮大应急管理督查员队伍,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三)加强调研。加大应急管理调研工作力度,通过适时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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