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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设施防冻、防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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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建质〔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设施防冻、防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苏州气象局《重要天气报告》((2009)第1期)预报:北方有一股强冷空气预计22日夜里开始影响我市,22日夜里到23日我市有6~7级水面阵风8级的西北大风,气温急剧下降,48小时降温幅度可达10℃或以上,23日开始将出现严重冰冻;24日和25日早晨的最低气温可达-6~-8℃,有严重冰冻,日平均气温也将低于0℃;26~27日仍将继续维持低温冰冻天气,是1991年以来我市最严重的持续低温冰冻天气。对此市、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落实阎市长关于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努力减少或消除损失,确保安全的重要批示,请各地建设局在总结去年年初应对暴雪天气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冻、防大风等工作,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22日起所有在建工程的高处作业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二、各地建设局要组织施工单位立即开展对在建施工现场所有的脚手架、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和高支模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防冻保暖工作,并要求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管道的巡查工作,确保供气安全。
  三、各施工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滞留工地民工的生活,安全取暖,做好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工作,禁止集体宿舍内烧煮或明火取暖。
  四、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各地建设局要组织力量进行督查,认真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苏州市建设局值班电话:65237021;(燃气值班电话)13962101160。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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