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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规划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规划的意见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自治区物价局提出了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规划纲要的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研究出台的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新型粮食价格支持体系等粮食价格改革措施和价格政策,促进广西粮食生产长期稳定发展;
  二、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在现有基础上财政要逐步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的补贴规模;
  三、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落实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政策,逐步理顺粮食价格,同时坚决打击违反收购政策扰乱粮食收购行为,确保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到位,使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使种粮农民能够获得较多收益;
  四、认真做好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全面收集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价格信息,研究分析粮食市场的价格变动情况,及时掌握和评估困难问题,研究应对措施;
  五、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农资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商品价格处
200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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