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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派驻抗旱保苗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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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  安徽省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派驻抗旱保苗工作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抗旱保苗工作,市政府决定向各县区派驻5个抗旱保苗工作组,检查指导各地抗旱保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落实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情况;发动乡镇、村及农民抗旱保苗情况;营造舆论氛围情况;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坚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抗旱保苗两手抓情况。
  二、分组安排:每个县区派驻一个工作组,每一个组由一名县级干部带队,每个组安排一名农业技术人员。
  砀山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陈立新带队;
  萧 县:市农委总农艺师马述松带队;
  埇桥区: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主任张秀春带队;
  灵璧县:市农机局副局长陈成才带队;
  泗 县:市水利局副局长苏亚带队。
  三、时间安排:从1月23日开始,到解除全市抗旱预案Ⅱ级响应为止。各工作组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情况。
  四、有关要求:各县区政府也要根据旱情,安排抗旱保苗工作组,由一名县级干部带队,深入旱情严重乡镇,督促检查乡镇抗旱保苗情况。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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