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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重庆当代城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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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重庆市  
【发文字号】 渝价〔2009〕34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2009-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重庆当代城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渝价〔2009〕34号

重庆市祥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嘉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华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精神和你们申报的各物业环境、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等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收取电梯费。
  1、月票票价
  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按人计算: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0元。
  2、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本通知后,须持本通知到我局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相关手续,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长期公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除本通知收费项目外,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四、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及时查处。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公布的标准同时废止。正式标准执行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为止。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  附件:

重庆当代城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  金额单位:元
  物业名称 物业所在区域 物管公司名称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 多层住宅公共服务费 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 写字楼公共服务费 商场公共服务费 门面公共服务费 备注
  物业服务费 维修养护费 合计 物业服务费 维修养护费 合计
  重庆当代城 渝北区 重庆市祥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特级 0.55 0.25 0.80 正式标准
  金港尚城一、二期 南岸区 重庆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特级 0.55 0.25 0.80 正式标准
  雅仕居二期 沙坪坝区 重庆嘉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特级 0.55 0.25 0.80 正式标准
  荣鼎国际一期 北部新区 重庆华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特级 0.55 0.25 0.80 正式标准
  荣鼎新苑一期 高新区 重庆华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一级 0.45 0.20 0.65 正式标准
  金立·园丁二期 大渡口区 重庆金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一级 0.45 0.20 0.65 正式标准
  说明: 1、写字楼、商场、门面公共服务费中的40%属日常维修养护费,写字楼、商场日常维修养护费中含电梯(不含扶梯)费;
  2、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约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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