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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军转安置统计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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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军转安置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办:
为做好2008年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情况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军转部门要把安置情况统计作为军转部门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健全军转安置情况统计的相关制度,做好军转干部安置资料的保存和日常记录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军转办负责同志对填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数据分析利用工作。在填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表信息,结合安置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撰写《2008年安置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统计表及分析报告应写明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经军转办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报我办安置处。
三、统计数据填写的截止时间均为2009年1月20日。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10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报的,须在报送截止日期前正式来函说明原因。统计表样及填报说明的电子版已经发布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服务园地表格下载栏目(网址:http://www.mohrss.gov.cn),各单位可自行下载。
四、各地应妥善保管填报的统计资料电子文本。2月15日后将组织2008年度全国军转安置统计数据汇总,届时由省级军转办统计责任人用电子文本正式上报。数据汇总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薇
联系电话:010-84207711

附件:2008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情况统计表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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