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9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穗建技〔2009〕93号
市属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9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设函[2009]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年报及季度报表工作。
一、各单位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3.0版软件,通过网络完成上报年报统计数据,同时打印上报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送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9楼,联系人:黄建勇,联系电话:83630332,传真:83630090。
二、具有甲、乙级勘察设计(包括行业、专业资质及装饰、幕墙、智能化、轻型钢结构、消防、环境工程等专项资质)单位,通过网络上报季度统计报表(建勘设6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
三、对于未有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单位,请与软件开发商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联系购买。软件的具体操作、软件升级等技术问题由该分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0)88920836、88920803,传真:88920936。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选定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按照期限、质量要求完成该项工作任务。《通知》已明确:对不按时报送以及未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及各市建设系统工作网站上进行通报,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和作为2009年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检查的重点对象。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可在广州城市建设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通知公告子目录或广东建设信息网的“勘察设计”栏目里下载。(网址:www.gdcic.net)。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3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9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设函[2009]10号)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