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沿海产业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我市沿海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我市沿海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沿海产业带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我市沿海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临港产业体系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在广东省海洋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体系
(一)加强规划控制。我市沿海地带东起崖门出海流域银洲湖,向西经黄茅海岸、广海湾地区、镇海湾的洪滘、北陡至西边黄花湾,海岛主要包括上、下川岛。我市沿海产业带的开发涉及地域广,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因此,打造我市沿海产业带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在完善相关专项规划的同时,要加强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利用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各种规划的衔接,实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有序开发,沿海产业带应以银洲湖区域和广海湾区域为发展重点,银洲湖应在区域总体规划指导下,按功能分区开展临港产业带、综合服务带和中心城镇的建设。广海湾区域近期要以鱼塘港为中心,集中力量加快其起步区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物流业、化工与有色金属深加工;远期以深水港为中心,利用沿海铁路和新兴-广海铁路,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在广海湾形成一个巨大的工业走廊和若干个功能性园区。(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二)开展相关海洋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江门市海岸带土地利用和产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江门市填(围)海造地专项规划》、《江门市海域使用专项规划》、《江门市海岛开发和保护专项规划》等规划,并积极争取使上述规划成为省相应规划的要点,为加快我市沿海产业带的建设提供科学指导。严格按规划布局我市沿海海港码头、航道,尤其是为大型项目配套的重件码头和专用码头;合理规划发展与海港配套的临海工业区、现代物流园区、生态保护区和旅游休闲区,充分控制和预留岸线资源。(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交通局、江门航道局、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三)开展沿海产业带规划环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区域开发的规模、开发方式和强度、规划布局、产业结构、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合理性,为沿海产业带的发展方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设立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完善有关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我市沿海产业带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二、健全沿海产业带基础设施体系
(四)构建沿海现代交通网络。重点是加快广珠铁路和珠三角城际轨道新会段建设,并引导其在银洲湖区域交汇,借轨道交通低成本优势提升银洲湖经济竞争力;规划建设江新、新开高速公路,与银洲湖北边的佛开、江中、江鹤高速,东边的江珠高速,西边的新台高速,南边的沿海高速公路形成一张完整的环湖高速公路网;改造现有金门和南门公路,改善通行能力;中远期规划建设横跨银洲湖两岸的特大型桥梁,实现整个区域交通网络大融合。改善广海湾区域薄弱的交通基础设施,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尽快建设新兴-广海铁路和国家沿海客货专线;构建“五纵”(省道捻广线、高铜线、新台高速、台港线快速路和环岛路)、“四横”(横二公路、沿海高速公路、省道麻阳线、台恩高速公路)的公路网,并与沿海高速公路、新台高速公路形成交通枢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五)完善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提高崖门出海航道的通航等级,2010年崖门出海航道按10000吨级海轮全潮通航标准进行建设;加快实施银洲湖港口规划布局,形成公用作业区与物流、临港工业专业码头共同发展的港口群布局,即以天马作业区、三江作业区、古井作业区、牛牯岭作业区为主,古井南作业区、崖门作业区、双水作业区为辅的公用作业区建设,以高宝隆、双水电厂码头为主的物流基地码头建设,以海螺水泥、南洋船舶、中港四航为主的临港工业码头建设,发挥银洲湖江海联运的综合优势。广海湾地区要加快临海深水码头论证和建设,深化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将川岛深水港列入全省港口总体布局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并从建设资金、海域使用、建设用地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责任单位: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交通局、江门航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六)以电源建设为依托,以区域电力网架建设为重点,加快沿海电源点、输变电骨干网架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近期银洲湖区域要重点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建设双水电厂2×600MW热电联产机组、新会电厂2×600MW火电机组;广海湾区域重点加快台山电厂6#、7#机组2×1000MW火电机组、台山核电站1#、2#机组2×1750MW核能机组、川岛风电一期48.45MW、二期36.55MW风机等电源点建设。中期重点建设新会电厂二期2×600MW火电机组和LNG6×390MW机组、台山电厂8#、9#机组2×1000MW火电机组、台山核电站3#、4#机组2×1750核能机组。另一方面,加快各电厂电源送出工程建设和送出工程接入点工程建设。沿海产业带的输变电工程规划建设要适度超前,在考虑区域用电负荷自然增长的基础上要留有余量,保障区域安全有序用电。(责任单位:市经贸局、江门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三、构筑加快沿海产业带建设保障体系
(七)加强沿海产业带供水网络建设,促进区域水资源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HTF〗适应银洲湖开发需要,将银洲湖9个月的淡水期利用、水库淡水资源、西江、潭江水源、地下水等不同水源有机结合,提高银洲湖区域开发的淡水保证率,通过扩大现有双水、崖门、古兜等库容较大的区域蓄淡规模、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梯级用水、建设废水处理厂等措施改善供水条件。广海湾区域在水源规划上要重视现有康洞、大坑、斗山、大隆洞、猪乸潭等水库的扩容,并新建广海、浮石等水厂,将斗山、广海、赤溪等镇管网连通,结合滨海新城发展建设,使整个城区供水管道构成环路,保证供水安全。积极开展新建新松水库(曹冲河)的前期工作,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障广海湾区域供水水源。台山电厂、台山核电站等大型电源项目,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利用余热开展海水淡化和废蒸汽冷凝回收等措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经贸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八)统筹安排土地资源,避免无序、过度开发,坚持科学规划、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思路。按照银洲湖和广海湾区域统一开发规划尽快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工业、农业、商业、基础设施、居住用地,按组团式开发沿海产业带;引导大型建设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及土地利用效率;要利用好省和国家对重大项目的土地支持政策,为沿海产业带建设争取更多的土地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九)用好国家和省有关滩涂围垦开发和建设用地相关政策,加快沿海滩涂围垦、海涂开发、低洼地平整等工作。充分挖掘利用我市海岸线长的天然优势,延伸海岸线开发利用功能,结合连岛工程、滩涂围垦,推进陆岛联动,开拓海上平台。广海湾地区应抓住被国家批准作为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在内地海域处置试点区的契机,逐步推进围堤填海工程,近期通过使用鱼塘洲附近海域进行填海造地,争取五年内围海造地4.1万亩。新会区可配合崖门出海航道全潮通航1万吨的规划和建设,解决航道建设维护疏浚弃土的处理问题,在崖南围垦区附近海域划定一定范围海域利用崖门出海航道建设疏浚弃土进行填海造地。(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江门航道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十)争取扩大直购电政策适用区域和企业范围。尽快制订直购电准入规则,并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力促将直购电政策适用面扩大到整个广海湾区域。同时,要加速探索银洲湖纸业基地作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热电水冷四联供推行的新途径,推动区域自供电方式渐进铺开,争取成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又一新的试点。(责任单位:市经贸局、江门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十一)多渠道开展资金筹措,发展特许经营项目。要加大利用外资、国资、民资力度,紧盯世界500强、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等优势企业,通过搭建小规模、多批次、专业化的招商平台,做好“请进来”与“走出去”招商文章;充分发挥商会作用,吸引五邑侨胞回乡创业;要抓住我市能源基地新一轮建设机遇,依托港口优势,重点在交通、能源、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重化工业领域,积极争取国有资本投入,或者以特许经营权、BOT方式吸引外资、民营资本介入;要抓住我国资本市场大发展机遇,鼓励民企境内、境外和买壳上市,通过发行债券、私募产业基金等多渠道融资;要按照“非禁即准”原则,鼓励民资投向沿海产业带交通、市政、社会事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经贸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四、优化沿海产业带临港产业体系
(十二)明确定位,培育主导产业。从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综合配套能力角度,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和项目。银洲湖应抓住世界造船业加快向东亚地区转移的趋势,打造华南大型造修船基地;发挥华泰、维达、中顺、艾博特等重大项目的聚集效应,促进银洲湖纸业基地规模优势的形成;以新会中集、福斯特惠勒、名冠产业等重型装备制造企业为基础,继续吸引国内外重大装备制造企业落户银洲湖,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基地;抓住新会崖门口产业带被列为我省五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的契机,发展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等产业;依托对外交通资源,特别是港口资源和临港工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广海湾区域应结合深水港优势,发展大型重化工业,重点引进炼化产业,发展炼油、炼焦、乙烯等石化上游项目以及中下游精细化工项目,可借鉴惠州市的经验,在石化项目定点上做好规划布控,多渠道争取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同意在我市布点启动千万吨炼油、百万吨烯烃等重大石化项目;结合拟建的宝钢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以及本地重化工业发展产生的对钢铁的需求,大力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利用现有能源电力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火电、核电、风电,走综合化、清洁化的能源发展道路;结合珠三角西岸地区的产业转移趋势,吸引广州、佛山、中山等地的转移产业,如电子电器、五金加工、家具、陶瓷、废弃物加工利用等,走出口外向型加工制造业之路。(责任单位: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局)
(十三)以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培育扶持的主导产业为导向,建设具有产业前景的辅助产业。银洲湖区域应借鉴新会ABB低压电器、松下电容器、李锦记食品公司等企业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电子电器制造业和高档食品或食用调味品产业;积极引进黑色、有色金属压延制造企业,发展面向珠三角市场的金属压延加工业。广海湾区域应利用现有的水产养殖尤其是鳗鱼养殖产业基础,积极发展海洋养殖、水产品深加工、海洋生物培育等海洋产业;结合现有台山火电厂煤炭中转基地的建设,以及重化工业发展和深水港规划,建设原油、矿石等石化散货原材料的进出口及其存储基地;利用珠三角中心区外产业转移发展电器机械、电子通信等轻型装备制造业及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等制造业;配合广海湾大工业发展,着重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中远期视广海湾发展趋势适当布局有色金属冶炼业;利用广海湾区域丰富的温泉、沙滩、海岛旅游资源,结合大港口、大工业带动效应,配套开发包括历史人文旅游、配套产业旅游等在内的休闲旅游产业;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大力发展废弃物回用等环保产业。(责任单位: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
(十四)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沿海各镇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以及加快我省海洋开发的有关政策文件,主动融入全省沿海产业带的发展格局,在政府引导下,加速生产要素向临港集聚、向园区集中,并积极吸引我省中心城市产业转移,整体提升我市沿海产业带成本竞争力,将我市沿海产业带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型沿海经济带。(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五、促进沿海城镇体系发展
(十五)加强城镇规划,建设海滨城市。银洲湖区域可依托现有中心城镇,重点建设四个城镇组团,即会城——三江组团、双水城镇组团、崖门——银湖湾城镇组团和古井——沙堆城镇组团,分别制订详细城镇建设规划。广海湾区域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应以沿海港口为中心,发展滨海产业,形成带状发展态势,同时开展滨海新城规划,近期可依托鱼塘港将广海镇发展成为广海湾区域的地区中心,承担城市综合职能,辐射周边城镇规划范围。(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十六)落实产业分区,实现港口、城镇、工业区互动。要正视城市区域化、区域城市化等问题,综合开发产业及教育、卫生、文化、保障等项目,项目要体现港城联动、产业联动。以中心镇建设为核心,整合周边小城镇和工业开发区,完善功能配套,以组团方式,谋划建设滨海新区,带动沿海城镇体系的发展,实现沿海经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六、建设环境友好型沿海产业带
(十七)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网。沿海产业带要设立生态控制底线,尽快制订我市沿海各工业园区在企业、生态、节能、投资等准入门槛;要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坚决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大“三废”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广海湾区域重点加快广海污水处理厂、赤溪污水处理厂、惰性材料填埋区等项目建设,并配套建设污水泵站等配套设施;银洲湖区域要加快双水纸业基地、古井石化基地、崖门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时,上述地区要加快污水集污管网的规划建设。在工业固体废弃物较多、经济较发达的镇区试行建设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固废处理等工程。对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要实施集中供汽、供热,探索集中治污排污,废弃物综合治理,阶梯式水价,“三废”收费制度改革,利用价格杠杆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产业带,实现沿海产业带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十八)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环境容量。实现在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海,探讨研究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以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为重点,以控制陆源污染为手段,促进沿海地区社会经济与海岸带和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度调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使之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相符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