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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贺政发〔2009〕7号
【发布日期】 2009-02-01
【实施日期】 2009-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 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已经2009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贺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  为加强我市城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发展中的供需矛盾,特制定本规划。
  一、城区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城区总面积2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7.3万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所,其中八步区10所(小学8所、初中2所),除八步区实验中学和八步区实验小学由八步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外,其它7所小学和1所中学由八步街道办事处管理;平桂管理区7所(小学3所,初中4所),由黄田镇管理的有5所,西湾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有2所;市直管理初中1所。2007年8月,我市通过“两基”国家验收后,城区小学和初中阶段学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均达100%。
  二、城区义务教育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而我市城区现有的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个别学校出现超负荷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目前我市城区的1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市直管理1所、八步区直接管理2所,八步街道办事处管理8所,黄田镇管理5所,西湾街道办事处管理2所。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具备直接管理城区中小学校的职能。为此,要尽快理顺好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按照管理职能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主体。
  (二)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办学面临较大困难。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乡镇为主”调整到“以县为主”后,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有所增加,但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财力紧张,教育投入尚未达到国家“三个增长”的要求。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办学经费更为欠缺。
  (三)学校数量不够,规模亟待扩大。目前,贺州市城区内仅有普通小学12所、初中6所,全部是1997年贺州地区成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学校。城区内12所小学学生比2002年增加了近3000人,个别学校班额达到80人之多;城区6所公办初中学生,比2002年增加了3400多人。城区3所民办初中共有在校学生2739人,由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这部分学生正逐步回流到公立学校,而公立初中已无法再接纳回流学生。
  (四)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校际差距较大。 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中,办学条件、设施、教育手段、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只有八步实验小学和八步中心校,仅占城区小学总数的16.7%,另外10所小学相对较差。初中学校有的没有实验室、教学仪器室、音乐室、美术功能室等基本教学设施;学校电化教育设备不足;各学校的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也存在较大差距。
  (五)学校设施不够完善,择校现象突出。由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投入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校际发展不够均衡,家长都想方设法把子女送往条件好的学校就读,择校现象突出。
  三、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遵循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逐步缩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的差别,解决大班额和供求矛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教育,实现教育公平。
  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按照贺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城区现有的学校布局,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一)近期目标(2009-2010年)。
  1.扩建八步中心校。该校现有办学规模2654人,占地面积24.4亩,大班额现象突出。计划再建一栋教学楼,增强学校办学能力,消除大班额现象。
  2.扩建八步第四小学。该校现有办学规模827人,占地面积24.7亩。计划新建一栋教学楼,新建一个200米跑道的小学标准运动场,并按2000人的规模进行扩建。
  3. 扩建贺州市实验中学、八步区实验中学。市实验中学、八步区实验中学现有办学规模分别为1730人、969人,占地面积分别为69.5亩、38.3亩。分别按2500人和2000人的规模进行扩建。
  4.新建一所初级中学。由于城区部分小学扩建后,将新增2000多名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而现有的城区初中学校资源严重不足,需在市区范围内新建一所初中学校。新校址设在燎原新城东侧(莲塘石凉亭方向),占地100亩,按2500人办学规模建设。建成后八步第六小学不再开办附属初中班,把此部分初中学生全部转到新建学校就读。
  (二)中期目标(2010-2015年)。
  1.扩建八步三加小学。该校现有办学规模111人,占地面积21亩,计划办成贺州学院的附属学校,并作为该院师范生的实习基地。按1200人的规模进行扩建。
  2.在贺州市职教中心新建一所小学。在贺州市职业教育中心规划预留土地20亩,按500人的规模进行建设。
  3.扩建黄田镇长龙小学。该校现有办学规模314人,位于贺州火车站出口附近,为满足未来新增城区人口的就学需要,拟将该校纳入城区小学进行规划扩建,在原有校园面积10亩的基础上,再新征土地15亩,按1500人规模进行扩建。
  4. 扩建八步灵凤小学。该校现有办学规模195人,属农村小学。由于学校在市区范围内,拟纳入城区学校进行管理。学校周边除桂东电子等大企业外,将有新的企业落户。为满足群众子女就读需求,拟对该校进行扩建。学校原有校园面积20亩,新征土地13亩,按2000人的规模进行扩建,新建教学楼2幢,运动场1 个。
  5.新建八步城西小学。在城西体育中心西面规划新建一所占地面积30亩、可容纳学生1800人的八步城西小学。
  6.搬迁八步第一初级中学。该校现有办学规模1408人。由于城市规划中的育才路将穿越该校现址,拟于2010年上半年着手新迁校址的选址和征地工作,其选址在八步区辖区范围内,新学校按占地75亩、学生2500人规模进行建设。
  7. 新建平桂初中。在平桂管理区辖区范围内规划新建一所占地60亩、学生2000人规模的初级中学。
  (三)远期目标(2015年以后)。
  1.在河南汽车站附近新建一所小学,规划用地25亩,学生1500人,主要解决将来新汽车站一带新区儿童的就读需求。
  2.在姑婆山大道东面、信用小区北面新建1所小学和1所中学,小学规划用地25亩,规模1500人,中学规划用地50-60亩,规模1500-1800人。
  3.在江南新城东北片居住区新建一所小学,规划用地30亩,学生36个班,1800人。
  4. 在江南新城西北片居住区新建一所小学,规划用地20亩,学生24个班,1200人。
  5. 扩建江南新城正誉中学,新征用地40亩,学生40个班,规模2000人。
  五、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城区义务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建立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有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委,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等,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着重研究城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建设,加强对城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城区公共教育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协调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要根据本规划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市建设规划委、国土资源局要根据本规划,及时调整用地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新建学校项目顺利实施。
  (二)理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体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八步第一初级中学、八步中心校、八步第三小学、八步第四小学、八步第五小学、八步第六小学、八步三加小学、八步灵凤小学等8所学校由八步区人民政府下文明确由八步区教育局直接管理;黄田镇黄田初级中学、黄田镇黄田第三初级中学、黄田镇黄田中心校、黄田镇长龙小学、黄田镇松树岗中学、西湾初级中学、西湾中心校等7所学校由平桂管理区管委下文明确由平桂管理区教科文体委直接管理,以便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重新命名现有的城区中小学校名称。
  为淡化义务教育阶段名校、重点校概念,顺利推进城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城区内的贺州市实验中学、八步区实验中学、八步实验小学属于示范性学校,保持原有名称,其他城区中小学参照广西区内其他城市对学校的命名方法,小学采用学校所在街区道路名称命名,中学按中文数字序列号命名。
  (四)科学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
  为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校舍,城区小学不允许在校园内利用校舍举办学前教育(含幼儿园),也不允许利用校舍作为学生寝室。要最大限度缩小城区内学校的师资差距,依法对城区内的教师进行合理调配,对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实行区域共享,让他们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整个城区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要依托现有资源,把贺州市实验中学、八步区实验中学、八步实验小学作为城区其他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平台,加大薄弱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城区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从以下三个渠道筹措:一是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从2009年起,三年内投入1000万元用于城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由市、区(管理区)按3︰7比例分担,逐步缩小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二是充分利用好国家下拨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建设资金,对城区薄弱学校的扩建工程给予必要的项目资金安排;三是将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的50%用于城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
  (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要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帮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制度,抓好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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