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发展食品饮料产业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09〕18号
【发布日期】 2009-02-02
【实施日期】 2009-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发展食品饮料产业的意见

  一、发展思路
  以增强食品工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扩张优势,培育特色,加大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强做大绍兴黄酒业,着力发展饮料业,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加工,推进绍兴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总量目标:到2012年,全市食品饮料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左右;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绍兴黄酒业产值110亿元,年均增长25%,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5%。同时,完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企业目标:到2012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梯队,培育年销售超10亿元企业5家,5亿元?10亿元企业10家。
  创新目标:到2012年,形成较为合理的食品饮料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培育国家级技术中心3家,省级技术中心10家。
  三、发展重点
  (一)做强做大绍兴黄酒业。坚持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并举,弘扬黄酒文化,加强品牌保护,拓展黄酒市场。积极发挥政府、协会、企业三方作用,合力推进黄酒产业发展,巩固绍兴黄酒在全国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把绍兴建成为全国黄酒的生产中心、品牌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和黄酒交易中心。积极整合市内外黄酒资源,强化市场优势,使绍兴黄酒成为全国酒类强势品牌。
  (二)着力发展饮料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企业,做大食品制造业规模。依托我市绿茶果蔬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新型营养保健饮料。
  (三)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加工。调整优化传统特色食品行业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龙头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黄酒产业发展。重点抓好绍兴县湖塘黄酒产业园区和袍江工业区黄酒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项目进入园区。对新增年产规模1万吨及以上的黄酒项目,按当年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以内给予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在市外创建粮食原料种植基地,规模在3000亩以上并按要求运作的,三年内给予每亩每年30元的补助。加强绍兴黄酒整体品牌宣传推广,对市有关部门牵头实施的黄酒整体策划宣传,按广告实际支出额的20%以内给予补助。
  (二)鼓励食品饮料项目建设。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饮料项目,财政按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以内给予资金扶持。
  (三)加快国内外市场拓展。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对获得“绍兴最具影响力品牌”称号的企业当年和次年品牌广告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广告实际支出额的1%给予财政扶持。鼓励企业加强产品推广,对企业参加由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展示展销活动,财政补助50%以内的展位费。
  (四)推进食品工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对合作兴办研发机构的,根据规模和层次,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积极创建国家黄酒研究中心(院),成立并经认定后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奖励。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五)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严格实施食品准入制度,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100%。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加强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加强产品监督检验。
  (六)积极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市食品行业和黄酒行业协会建设,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搞好行业统计和调研,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七)建立食品饮料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全市各级财政从2008年起5年内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食品饮料产业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
  (八)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绍兴市发展食品饮料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产业发展有关事宜。

二○○九年二月二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